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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案二审恢复审理:5月19日开庭,此前一审判处死刑_一号专案

吴谢宇案二审恢复审理:5月19日开庭,此前一审判处死刑_一号专案

本报从吴案二审辩护律师徐鑫处获悉,吴案二审恢复开庭,将于5月19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福建高院通知的庭审地点是福州中院第二法庭。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悲观厌世,有自杀念头。父亲去世后,他认为母亲谢的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2015年上半年,他产生了杀害谢的想法,并在网上购买了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谢回家换鞋时,吴持哑铃棒猛砸谢头面部,为谢天琴之死谢天琴,并在身上放置床单、塑料薄膜等覆盖物75层,以及活性炭袋、冰箱除臭剂等。后吴向亲友隐瞒谢已遇害的真相,虚构谢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骗取亲友144万元,以生活费、学费、经济证明等为由挥霍一空。为了躲避调查,吴在买了10多份身份证件来隐藏自己的身份。

法院认为,吴经预谋、蓄谋已久,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残忍。吴弑母,是严重违反家庭伦理,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感情的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后来,吴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3月2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二审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决定“中止审理”。

责任编辑:马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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