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均系主犯,特别卑劣特别残忍特别恶劣_一号专案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5月11日消息,5月1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叶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建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与陈某某离婚。叶明知的子女张某佳、张某意将由陈某某抚养,仍将其视为其与结婚的障碍。与叶合谋,以意外摔倒的方式杀害张某佳、张某意。后来,叶多次催促、强迫犯罪,并限定了犯罪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博将正在第二飘窗窗台上玩耍的张某佳、张某怡抱至楼下,从飘窗抛下,致两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和叶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叶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博直接实施了杀人,而叶则更积极地决定杀害两个孩子,通过制造意外跌落、怂恿和强迫实施谋杀、追求被谋杀孩子的死亡来实施犯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主犯。和叶无视国法和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践踏社会良知。他们的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特别深,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叶及其辩护人提出没有杀人,叶没有强迫、怂恿犯罪,原审判决量刑过重。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叶的死刑。
二审期间,本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叶及其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出庭参与宣判。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CPPCC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