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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持刀杀人案”凶手:六年前曾捅伤工友,雇主代赔十余万_直击现场

“列车持刀杀人案”凶手:六年前曾捅伤工友,雇主代赔十余万_直击现场

5月4日,K435次列车上一名男乘客被一名男子持刀杀害,引发关注。5月7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向媒体证实,网上消息属实,嫌疑人有前科。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35岁,重庆人,2014年、2017年两次被捅,2010年、2011年两次被迫戒毒。

据悉,事发时,K435次列车行驶在湖南省衡山县与衡阳市之间。受害者顾的亲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时他的母亲英和顾在一起。目前,遇难者家属正在与广铁集团公司、列车服务处、车站派出所进行沟通。

↑网络直播视频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相关文件显示,案件发生在5月4日21时50分,地点为K435次列车4、5号车厢交界处,凶手何某某从衡山站上车。此外,文件还显示,何某某出生于1987年10月18日。

红星新闻记者从官方渠道了解到,何某某是重庆市长寿区人,户籍在长寿区凤城街道凤岭路。记者致电凤岭路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何某某的)户口挂在这里”,但同时表示“此事比较敏感,目前不方便透露太多。”

“之所以敏感,是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拿刀捅人。”5月9日,知情人张斌(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之前)被刺的人根本不认识何某某。他莫名其妙地捅了人,后来才知道他有精神病。”

据张斌自述,2016年在重庆开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何某某次年入职,后被派往当地一家汽车修理公司服务。“但入职不到一个月,他就用刀捅了那家汽修公司的一个老员工。”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多份判决书也证实了张斌的说法:何某某于2017年3月28日进入张斌创办的劳务派遣公司,后被派往某汽车修理公司车间工作。2017年4月26日,何某某将该汽修公司员工砍伤后逃离现场。为此,汽修公司向敖某支付各类赔偿金共计100998元。随后,汽修公司在张斌向派遣公司追偿了费用。

“何某某毕竟是我们公司派来上班的。”张斌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除了上面提到的10万元赔偿,公司还为邹支付了医药费,共计约13万元。”张斌表示,想向何某某追回损失,但联系何某某母亲后,对方称“何某某是成年人,我管不了”。

“我当时就想,这是个危险人物,总会惹事。”张斌说,前两天看到K435次列车上一名乘客被刺身亡的报道后,他“惊呆了”。“因为警方披露的凶手信息也是对的。”

(2019)渝0112民初第29168号判决书显示,何某某,1987年10月18日出生,住重庆市长寿区,有精神病史、犯罪和吸毒史。2018年3月12日,重庆垫江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讯问何某某时,何某某向民警承认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称曾在长寿区古澜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部分)

判决书还称,2019年3月7日,何某某在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民警讯问时,称自己“很小就开始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至于他最后一次吸毒,“记不清楚了。”

何某某无故持刀伤人。作为他的派遣公司,张斌被汽修公司追回了10多万元的赔偿金。对此,张斌曾表示,工作期间砍人是其个人行为。他在入职时故意隐瞒了自己的吸毒史、犯罪史和精神病史,而且他也是在接受精神病治疗期间进入公司的,所以他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张斌的说法。

那么,何某某的监护人或者辖区街道、社区是否尽到监护责任呢?红星新闻记者询问了何某某所属的凤城街道和凤岭路居委会,均未得到直接回应。他们建议记者“向长寿区公安局学习”。

红星新闻记者向长寿区公安分局了解情况。截至记者发稿,他尚未收到回应。

(原标题:“持刀火车杀人案”凶手:6年前持刀捅伤一名工人,雇主赔偿其10万余元。)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陈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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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列车持刀杀人案”凶手:六年前曾捅伤工友,雇主代赔十余万_直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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