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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将他人打成植物人被判7年,案发近5年后伤者死亡再审改判十年_一号专案

贵州男子将他人打成植物人被判7年,案发近5年后伤者死亡再审改判十年_一号专案

六年前的一场冲突,彻底改变了两个年轻人的命运。

2017年7月6日凌晨,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县,刚满18岁的杨和朋友一起烧烤,(化名)也在附近和朋友一起烧烤。各自的朋友上厕所时,发生了冲突。后来,杨和发生了争执,然后他们在当地夜市街空的拐角处相遇。杨曾在河南一所武术学校学习散打,他把变成了“植物人”。

案发一年后,三穗县法院作出判决,杨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事件发生近五年后,2022年4月18日,云起去世。司法鉴定认为,2017年的脑外伤是其死亡的根本原因。之后,黔东南州检察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发生变化为由提出抗诉,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天柱县法院审理此案。

2023年4月28日,天柱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家属150余万元。

5月4日,杨利伟的法律援助律师告诉,杨利伟正在考虑是否上诉,而的家人对天柱县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满。

原审法院认为,双方互打,而非打架。

三穗县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杨某长期在河南省某武术学校学习武术。2017年7月6日凌晨,杨某与女友刘某、向1、向2、姜1、田1到三穗县城夜市街8号烧烤摊喝酒吃夜宵。与杨2、潘1、姚1在5号烧烤摊喝酒吃夜宵,其间,项2、刘在夜市街上厕所时与杨2发生冲突,杨等人找杨2理论。得知此事后,他来到8号烧烤摊找杨等人理论。当杨和发生争执时,提出要和杨一决高下,杨立即同意了。二人到夜市街口空打架,在打斗中被杨当场打伤。

之后,云起被送往三穗县人民医院、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案发后,杨某主动到三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怀化博爱司法鉴定所鉴定,云起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损伤系钝器打击致他人倒地所致,以钝器打击为主,倒地损伤为次要作用。

庭审中,杨不服伤情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由三穗县法院委托桂阳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云起的植物生存状态受到严重伤害;头部损伤的主要作用是钝器撞击,次要作用是倒地撞击。

该报指出,案发时,杨18岁零一个月,4个月后24岁。

关于杨某与缙云的行为是较量还是打架,三穗县法院认为,缙云在得知朋友受委屈后去找杨某问话,提出与杨某比赛,杨某同意比赛。分析认为,虽然双方口头上谈及了大赛,但双方都一直在喝酒,双方提到的大赛不符合体育竞赛规则,之前也约定好了停止,但在大赛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执行。所以双方的行为都属于相互斗殴,双方都有故意伤害。

三穗县法院认为,杨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重伤(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案发后,杨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本案中,由于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对杨的处罚。鉴于被害人经治疗后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后果十分严重,杨仅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远小于被害人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医院酌情给予了较重的处罚。杨及辩护人提出被害人主动找他比赛,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杨有自首情节,系初犯且无犯罪记录,予以采纳。

2018年7月12日,三穗县法院判决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家属各项经济损失81万余元。

检方抗诉后,黔南州中院指令再审。

上述判决生效后,杨被移送至贵州省北斗山监狱服刑。由于表现良好,黔南州中院于2020年10月作出裁定,对杨减刑7个月。

另一方面,云起于2022年4月18日因头部严重受伤、严重营养不良、多器官感染的肺炎和褥疮形成而去世。经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云起2017年7月6日颅脑损伤是其死亡的根本原因。

云起的家人向三穗县检察院提出申诉,三穗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向黔东南州检察院提交抗诉书。黔东南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发生了变化,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导致量刑极轻,故提出抗诉。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9月作出的再审决定书显示,该院认为抗诉机关提出本案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因事实错误量刑极轻。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指令三穗县法院再审此案。

次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指定管辖决定,指定天柱县法院审理。

家属认为,杨某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其攻击头部的危害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云起在本案中没有过错;原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错误。此外,云起家属还申请赔偿各项损失共计近372万元。

天柱县法院认为,根据再审情况,原审认定的事实与再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适用法律没有错误。没有证据证明杨有杀人的故意。杨与打架,双方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杨应负主要责任。

2023年4月28日,天柱县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三穗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杨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家属150多万元。

5月4日,杨利伟的法律援助律师告诉本报,杨利伟正在考虑是否上诉,而的家人已经表达了对天柱县法院判决的不满。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陈飞燕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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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贵州男子将他人打成植物人被判7年,案发近5年后伤者死亡再审改判十年_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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