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新规:县级要在45分钟内电话速报自然资源部_直击现场
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6月28日消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电话直报机制,包括严格落实电话报告时限: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电话报告机制的第一责任主体, 应在获得同级党委、政府上报的信息后45分钟内将信息上报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并同步报送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表示,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陆续下发了《关于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电话速报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电话直报机制,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质量。
一是完善电话速报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值班人员信息,建立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获取同级党委政府信息的高效畅通渠道,确保第一时间获取同级党委政府需上报的相关信息;
二、正确把握电话速报的内容要求,只要求速报大致内容,不强求情况全面准确,不因为核实不重要的细节而耽误信息报送时间;
三是严格落实电话速报时限。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电话速报机制的第一责任主体,在获得本级党委政府上报的信息后,应在45分钟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并同步报送省、市自然资源部门;
四是充分发挥“驻县进乡”队伍的作用,充实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值班人员力量,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增强信息报送能力。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值班抽查,通报抽查情况和地方信息报送情况。
6月1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电话速报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电话速报机制。当发生造成或预计造成5人以上死亡(失踪)的地质灾害,或可能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山洪灾害、其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发事件时,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同级党委、政府, 并在事发后45分钟内电话报告地质部应急值班室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 电话报告信息时,逻辑和表达要清晰,时间(尽可能具体到分钟)、地点(尽可能具体到任何省市县的村组)、事件类型(事件简要经过、初步判断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死亡、受伤、失联等)。造成或预期)、来电者的单位、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都要说清楚。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施佳慧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