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辟谣董事长与女子逛街,媒体:街拍不是构陷他人工具_舆论场
6月10日,有网帖称中铁三局董事长与年轻女子当街被拍。对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郑重声明,网传相关图文内容纯属虚假信息。公司已向太原、成都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了侵权内容的证据,保留通过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虽然不管最终是否得到警方证实,但很明显这是对“胡某勇事件”的高仿。同样是逛街,同样是国企领导和年轻女性。几个符号一放在一起,很快就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无中生有,把不相干的人推上热搜。
其实在“胡某勇事件”发酵的时候,已经有人在讨论街拍是否侵犯隐私,也有人在讨论街拍是否对公权力起到监督作用。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要视情况而定,但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更为紧迫的问题,那就是利用图片进行陷阱。
就像有所谓的“小作文”,也就是当事人写的声讨,因为只有一个出处,所以真假难辨。有些是最后“锤”出来的,有些是事后证明是陷害的。在“胡某勇事件”的影响下,未来可能会出现新的类别,即“小图片”和“小视频”,通过编造视觉信息来引导舆论。
以关于中铁三局董事长的传闻为例。平心而论,当事人虽然是国企领导,但并不是知名公众人物。一张很普通的照片,却能精准的关联到一个有姓氏的名人,不得不让人猜测背后的始作俑者和目的。
而且这种方法可能会被滥用。比如在一个干部提拔或提拔的时候,或者企业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或者根本就是个人恩怨,就可以通过这个陷阱达到某种目的,比如制造流言蜚语,甚至“攻击”干部的升迁,或者扰乱企业的股价。而且相比“小构图”,图片和视频的视觉冲击力要大得多,事件引发的涟漪也可能成倍放大。
所以要警惕类似的情况。如中铁三局表示已报案,并保留通过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这其实是必要之举,类似现象要追究到底,找到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让那些责任人付出代价,让他们知道这不是指手画脚,没有风险的小动作,法律责任是逃不掉的,类似的诬陷和诋毁才能真正杜绝。
现在看来,“胡某勇事件”留下的思考还在继续。由“胡某勇事件”衍生出的“反腐街拍”其实很偶然,应该属于广义网络反腐的新现象——当然,胡某勇及其女友是否涉腐还有待进一步调查。而且可以预期,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令人眼花缭乱的监督手段,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提供腐败线索。
人们应该预测这个趋势。比较可行的处理方式是不限制某个行业类别。比如有人说,双方达成共识的“监管”甚至“禁止”街拍,是不现实的,意义也不大。更重要的是,它实际上在应对网络舆情、收集证据和调查方面做得很好。
比如街拍或者其他形式的舆论时,相关部门如何在第一时间介入?如何对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如何保护受伤和被诬陷的当事人?一旦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如何有效维权?这些应该成为网络时代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有的舆论素养和法律常识。
总之,当网络监督展现出某种力量的时候,很多人确实为此感到兴奋,但如何保证这股力量不误入歧途,不被误伤,仍然是我们应该思考的课题。
责任编辑:王建亮图片编辑:李晶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