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闻网
最新热点新闻

专家谈|惩治网暴征求意见稿发布,朱巍:期待反网暴法早日出台_法治中国

专家谈|惩治网暴征求意见稿发布,朱巍:期待反网暴法早日出台_法治中国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严惩在信息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以肆意谩骂、恶意攻击、泄露隐私等方式公开侮辱他人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释放了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犯罪的信号。

6月9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对大家深恶痛绝的网络暴力做出了明确回应,尤其是具体罪名的适用。意见稿中提到的自诉转公诉、禁止侵犯人格权、公益诉讼等制度的适用都是亮点。

在朱伟看来,网络暴力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责任问题,但最重要的是避免这类问题。“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比如平台责任问题、流量问题、算法推荐问题、预警问题。非常重要。”同时他表示,司法解释解决不了太多问题,希望《反网络暴力法》尽快出台。

网络暴力“法不责众”是个伪命题,法律是要追究谁的责任。

5月23日,武汉市虹桥小学月湖校区,一名一年级小学生被老师的车撞伤身亡。6月2日,孩子母亲在小区坠楼身亡。在生命的最后几天里,这位年轻的母亲除了承受失去儿子的剧痛之外,还要承受各种恶意的抹黑、淫秽的骚扰和流言蜚语。

在过去的几年里,一些极端、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如“粉毛女孩事件”、“网络名人负责人事件”、“刘学找男孩事件”、“一女子因取快递被诽谤案”等。可悲的是,许多受害者最终没能等到战胜网络暴力,回归正常生活的那一天。

朱伟告诉该报,他做过一个调查,大多数人在他们的网络生活中被专门针对,或多或少都遇到过类似网络暴力的情况,有些很严重,有些没那么严重,现在网络愤怒非常严重。今年两会期间,针对全国3591名受访者进行了一项“关于对网络暴力的认知和态度的网络问卷调查”,显示六成受访者经历过网络暴力,近八成受访者认为治理网络暴力刻不容缓。

《征求意见稿》再次指出了网络暴力的危害性。文章称,网络暴力针对的是肆意发布辱骂、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个人。,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还造成了“社会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导致网间戾气空,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

朱伟说,《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社会死亡”,这是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这类文件中。在他看来,网络暴力现在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一种常态。“这种正常状态已经出了圈。标题党一个文案就能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一个组织。(这种乱象)让很多人不敢说话,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网络信任,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以及互联网正常的传播秩序和法治环境。”朱伟说。

他注意到,一些人已经利用网络暴力从事一些非法活动,如一些灰色产业。有时候企业之间的竞争通过一两个事件的夸张让另一个企业遭受不公平竞争,或者原本的民事纠纷让对方陷入网络暴力的可怕循环。污名化已经成为不正当竞争、相互损害人际关系甚至敲诈勒索的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已经常态化。

《征求意见稿》指出,与传统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是针对陌生人实施的。受害者在认定侵权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维权成本极高。

在网络暴力中,“法不责众”的心态往往导致一些网民肆无忌惮地发表意见。早些时候,一些评论家指出,网络冲浪者躲在键盘和屏幕后面,出于各种原因,甚至只是凑热闹,他们对他人进行毫无根据的道德判断,随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实施在线惩罚。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用户的匿名性,很难被识别和追究责任。

朱伟说“法不责众”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法律就是要追究谁的责任。现在网络都是实名登记制,背后肯定有个人,行为是有标记的。当侵权人要承担责任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固定证据,找到背后的人。治理不应该只是一个平台账号。有些人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账号被封禁了,却随时注册小号继续违规。所以,不仅是账号,背后的人和组织也要与之关联。有些是民事责任,有些是刑事责任。

《征求意见稿》表示,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严肃查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切实纠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意见稿亮点:自诉转公诉、公益诉讼等制度

朱伟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在法律准确适用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正式实施后,可以为一线执法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和准绳。

《指导意见》明确了5种从重处罚情形: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组织实施“水军”和“打手”;编造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性相关”话题;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不良信息,违反公序良俗、道德规范;由网络服务提供商发起和组织。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拒不悔改者。

该论文注意到,以前的网络暴力案件大多是自诉案件,很少有公诉案件。然而,自诉案件也面临着维权成本高、取证难、穿透侵权人难、举证难等维权困境。

在去年杭州一女子被谣言骗案中,检察机关首次探索自诉转公诉,帮助当事人维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定为指导性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称“该案降低了公民维权成本,拓宽了网络暴力受害者维权途径”。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和屡教不改者。此前,网络暴力案件很难通过自诉维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涉及网络暴力的几种公诉情形,明确了自诉转公诉的流程。解决网络暴力公诉案件的立案问题,有助于解决自诉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有助于受害者维权,有助于从法律角度规制网络暴力。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要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对网络侮辱、诽谤行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帮助。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认定行为主体,收集侮辱诽谤信息的传播、影响等相关证据材料。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暴力损害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未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导致大量违法信息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朱伟认为,自诉转公诉、协助取证、公益诉讼是这份文件的亮点。很多网络暴力事件的参与者、组织者、施虐者,其实都有一定的套路。他们高举道德大棒,实际上打击的是一些普通人或者一些普通企业。这个征求意见稿的重点是告诉你,一旦你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要你愿意维权,公权力机关都会协助和支持你,最大程度的帮助那些受害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郭志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自诉转公诉的系列规定意义重大。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公诉的标准,使得办案机关和涉案当事人更具有可预见性。二是明确了司法机关积极控制网络暴力的态度和立场。一旦达到公诉标准,就必须移送公诉,被害人不再有权决定是否追究。

禁止侵犯人格权能否阻止正在进行的网络暴力?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网络暴力案件可以依法适用侵犯人格权的禁止制度。这在以往网络暴力案件的实际应对中是比较少见的。

征求意见稿规定,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依据《民法通则》第九百九十七条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相关行为的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侵犯人格权行为作出禁止令。

《民法通则》第997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依法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

朱伟说《997条》特别好。当你发现有人在侵犯它的时候,你有权利要求某些人不要做某件事。但法院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不是因为当事人不主张,而是因为法院不使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理解,不适用。这个文件出台后,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禁止侵犯人格权的适用,激活沉睡的“997”,因为禁止侵犯人格权是普通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低成本。

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了网络平台的责任: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基于炒作、推广、引流的目的,对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后拒不改正,导致大量信息违法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定罪处罚。

期待通过立法惩治和遏制网络暴力。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投诉源头的治理:深入剖析滋生和推动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源,积极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推动网络暴力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的网络空。

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已经成为共识。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加强网络暴力立法。网络暴力也被写进了两个工作报告:“让人格尊严不受网络暴力侵害”和“坚决惩治网络暴力”。

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发布规范性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网络暴力重点是个人发布侮辱、造谣、侵犯隐私等不友好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秩序的违法行为。”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加强网络暴力立法。

朱伟表示,希望《反网络暴力法》尽快出台,因为司法解释解决不了太多问题。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一旦受到侵害,损失基本上是不可逆的。

“一个公司多年的努力没了,一个人的人生毁了,一个家庭分崩离析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大家一哄而散。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责任问题,但最重要的是避免这个问题。”他认为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问题,比如平台责任问题、流量问题、算法推荐问题、预警问题。仅仅依靠司法解释是远远不够的。

一些法律学者也认为,需要考虑制定反网络暴力法的必要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红曾指出,呼吁制定《反网络暴力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现有的针对网络暴力的规范分散在很多法律法规中,希望制定一部新的法律将这些规范统一为一个法律规范,可以促进各个法律部门的协调;第二,可以产生全国性的宣示效果。

她认为,现有的法律规范对网络暴力有相应的处理和制裁机制,需要警惕过度立法和宣示性立法的倾向。”制定《反网络暴力法》的必要性需要进一步论证,立法应谨慎.”

责任编辑:王鑫图片编辑:蒋立冬校对:张亮亮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专家谈|惩治网暴征求意见稿发布,朱巍:期待反网暴法早日出台_法治中国》
文章链接:https://sourceopen.com.cn/7869.html

本站新闻文章由机器人程序自动发布,新闻内容具有时效性,仅供参考,不具备权威性,所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并非官方发布信息,其真实性自行判断,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误报,违法等不良信息,请联系删除.资源型信息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