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涉网纠纷逐年增长,数字时代如何守护“少年的你”?_法治中国
阅读技巧
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代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成长空。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活跃,网络纠纷低龄化趋势突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已经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课题。
最小的涉诉未成年人只有6岁;有未成年人一个月内充值网游61万余元;不同代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充值奖励纠纷明显增多…
北京互联网法院5月25日发布的《网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涉诉未成年人明显低龄化,涉未成年人纠纷主要由充值打赏、网络购物、网络言论等引发。,充值打赏的案例出价金额最高。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未成年网民1.83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6.8%。广大未成年人正处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时代,被称为新一代“数字原住民”。在数字时代,如何加强网络空中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个月游戏充值61万多元。
白皮书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纠纷中,涉及充值、打赏的案件平均金额最高。其中平均游戏充值2.5万元,平均直播打赏6.2万元。充值奖励金额在10万以上的案件比例,接近此类案件的10%。
2020年2月至3月疫情期间,17岁的贾某在短短一个月内通过支付宝账户充值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游戏软件,金额达61万余元。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A某应系统要求上传了真实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可见,被告科技公司有能力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但并未对大额充值进行限制。
“原告账户充值频繁,短时间内充值金额较大。但被告在账户注册为未成年人时未对账户进行审查和限制,也未向其监护人主张追认,继续为未成年人提供大量充值服务。被告对涉案充值行为的发生负有主要过错。”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三综合审判庭(少年法庭)法官崔璐表示:“原告的监护人疏于对原告的管理,对财产缺乏安全意识,也有过错。”法院判决科技公司退还充值款。
除了大型网游等平台,休闲、教育类小游戏平台也成为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的重要类别,最高充值金额超过40万元。“小游戏”造成了“大纠纷”和“多纠纷”。同时,新的社交平台也对未成年人产生影响,如连麦交友等新软件引发的充值打赏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受理。
“不同世代抚养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明显增多,维权能力相对较弱。”白皮书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11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在祖父母抚养期间的充值奖励,占充值奖励案件的26.2%。这类群体在确定诉讼主体、选择案由、提供证据等方面明显处于弱势。
营销号消费未成年人打造“爆款”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该院去年受理的侵犯人格权案件同比上升111%。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对其人格权的侵害主要是名誉权的侵害,也可能涉及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刚说:“未成年人作为侵权人,有些案件纠纷是线下校园矛盾引发的,然后在网络上对同龄人进行侮辱诽谤。严重者有逐渐演变为网络欺凌的不良趋势;有些是网络上的社会矛盾引发的,‘饭圈文化’、‘网剧梗’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侵权。”
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恶意编辑含有未成年人肖像的视频,并配以文字发布在网上,没有对未成年人肖像进行编码,随意公开;有的当事人擅自发布业主中含有未成年人肖像的监控视频;有当事人因足球比赛引发争议,发布含有未成年人肖像的视频,并带有“人品不好”等贬义语言。
也有一些自媒体和营销号基于商业营销和吸引眼球,过度消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比如在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案件中,很多营销号通过发布含有明星孩子肖像照片和视频的文章,分析明星孩子的行为习惯,推荐相关的儿童培训、讲座和书籍。
在一起因医疗引发的侵权案件中,小贾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某医院儿科门诊就诊。医院在未征得小贾及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医生的就诊过程拍摄剪辑成视频,在医生实名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公开发布。视频的主题是“孩子什么时候会好?这个问题我得问问家长”。视频内容不仅揭示了小贾的病情,还通过剪辑展示了小贾看病时的“毛病”和“坏习惯”,获得了高度的好评和评论。法院认定,医院与主治医生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构成了对小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侵害。
网络服务商的保护机制还不到位。
“未成年人网络娱乐消费有待加强。”赵瑞刚介绍,除了常见的购买游戏装备、现场打赏、网购,未成年人还热衷于盲盒抽奖、礼品抽奖、幸运游戏等领域。有的花一万元提取盲盒;有的一天花2万多元打赏主播;有的沉迷射击幸运游戏一个月充值60多万。
“目前一些网络服务商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机制还不到位。”法院指出,在一些平台中,用户只需输入身份证号即可完成成年人身份认证;有些平台虽然设置了“未成年人模式”,但进入后无法使用。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理的“短视频平台封禁恋童癖账号”一案中,法院坚决支持网络平台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本案原告郑某某因关注、点赞未成年少女视频,发布色情评论,被平台封禁。郑某某认为平台此举构成违约,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网络平台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措施,对经技术和人工手段鉴定为发布涉及未成年人低俗内容、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账号进行了合法承包。
白皮书指出,无论从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网络空权益的意识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全面强化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深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这一思路在6月1日生效的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也得到了体现。条例聚焦学生欺凌防治、预防网瘾等热点问题,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作出一系列规定。例如,在广受关注的网络游戏和充值奖励方面,规定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做出适龄提示,不得在每天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不得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网上支付等奖励服务。
为虚拟中的孩子编织一张法律保护网空
罗·
按照最轻松的18岁来说,现在的未成年人都是2005年以后出生的。大约五年后,中国开始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形象地说,他们是“同行”。
人们习惯把本世纪以来出生的人称为“网络原住民”。所谓“原住民”,除了早期接触互联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属性,就是不同于80后和绝大多数90后在线下形成对世界的基本认识。这个群体的三观很大程度上是网络环境塑造的。
难怪一些已经成为父母的年轻人会觉得照顾孩子比父母更难:除了要防范现实中的危险因素和不良引导,还要抵御网络上可能出没的“洪水猛兽空。
借助一些手段,家长和学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时长和目的。然而,在当今社会,也许没有一个孩子能在与互联网隔绝的“真相空”中成长。他们需要通过网络来学习和获取信息,更不用说一些正能量的“网络名人”进入了试卷——说实在的,孩子答题总要拿分的。
作为人类科技发展的结果,互联网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工具。工具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功能的不同源于使用方式和目的的不同。
在某视频平台上,一名目前上五年级的小学生“维他君”因录制了一系列编程教学视频而被众多网友熟知。在福建厦门,一个初中生博主拍摄的各种科普和实验视频也吸引了数千万粉丝,其中大部分是学生。
虽然是独生子女,但在互联网的帮助下,很多未成年人在学习知识、培养特长的同时,也成为了信息和技能的分享者,在无尽的网络世界中拥有了自己的小舞台。回到20年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当然,像新闻中经常出现的,也有未成年人“上网”。有些人沉迷于游戏、直播以及无限充值和奖励。有人把网络当成欺负同龄人的战场。有人遭遇网络诈骗,有人卷入交易纠纷…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现实社会中,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当互联网成为孩子成长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时,同样的“偏爱”和呵护在虚拟空的房间里也是不可或缺的。2021年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网络保护”的相关内容。
俗话说,孩子就像一张白纸。这张白纸在网络世界会被涂成什么颜色,主动权很大程度上不在未成年人这一边。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家庭监护、学校教育、互联网平台管理的水平和地位,都影响着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大亮点是细化了网络开发者、监护人和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中的责任。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也对未成年人网间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空。这意味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数字世界不再仅仅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家长悉心教导的体现,而是越来越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逐渐成熟的司法实践。
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切断“原住民”与互联网的深层联系,但我们可以尝试做的,是借助法律的力量和各方的共同努力,在互联网的世界里,为后代“原住民”编织一张过滤和保护网,引导他们以健康向上的状态与互联网共存。
责任编辑:张珺图片编辑:沈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