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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跨过“农业农村失衡陷阱”?

如何跨过“农业农村失衡陷阱”?

第一,“农业和农村不平衡的陷阱”

1991年,一名欧共体官员在美国进行了两个半月的旅行后,写了一篇题为”欧洲视角:对美国农村的12种印象”的文章。文章最后说,农业正在成为和其他任何制造业一样的产业。如果我们衡量和评估该行业创造和维持的就业机会、产生的财富和对社区的再投资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农业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充其量是中性的(如果不是适得其反的话)。这种理解可以称为托克维尔的洞见。

我们常常把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看作一个过程。严格来说,这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过程。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的关系,特别是从农业现代化到农村现代化的“重叠过程”,是高度复杂的。分析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的关系,可以以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为参照。因为这两组关系都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产业形态与空的相对关系。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化可以理解为:工业化导致要素集聚需求进而带动城市化,城市化带来的要素集聚和分工深化进一步推动工业化,最终形成工业化和城市化相互促进的过程。这意味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两个标志性特征,是高度兼容的。

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的相对性与此不同。农业现代化的动力实际上来自工业化,农业分工深化,要素更新,实际上是工业化的智力成果向农业产业扩散的过程。所以高度发达条件下的农业现代化也叫农业产业化。这意味着农业现代化实际上是工业化向农业生产的延伸,其本身不会带来农村的要素集中和分工深化,还可能因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导致农村就业减少和人口外流。在纯粹的经济学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是两个平行的世界,两者并不完全兼容。我们把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不相容性扩大而导致的发展停滞称为“农业和农村的不平衡陷阱”。

克服“农业和农村不平衡的陷阱”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从世界经验来看,农业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对农村现代化的边际贡献是先增后减的。农业现代化启动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将大幅提高,大量束缚在土地上的人口将得到解放,农民收入水平将显著提高,这是农村现代化启动的关键。然而,高水平的农业现代化往往会导致农业劳动力的减少和农场的扩大,这必然会导致农村社区的集中化和农村不同群体收入差距的扩大。这是主要发达国家经历的“发展悖论”。

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如何在农业现代化对农村现代化的边际贡献递减阶段,通过必要的政策干预,防止农业现代化脱离农村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现代化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和补偿作用。目前,中国正处于这样一个阶段。突破这个难关,才能真正实现从农业大国到农业强国的跨越;如果不能顺利跨越这一阶段,就可能陷入“农业农村失衡陷阱”,错失发展机遇。

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中央先后提出了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强国三大政策范式。在政策逻辑上,农业强国是全面乡村振兴的国家表述,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球表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目前,农业强国的政策范式还没有超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范畴。从逻辑上讲,农业强国必须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为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前,必须有农业强国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并行的结构。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强国的核心命题,但实际上并不构成农业强国建设的关键约束;能否顺利跨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叠界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向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顺利拓展,才是真正决定农业强国进程的底层逻辑。

二,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均衡协调发展的特点和问题

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均衡协调发展通常呈现以下特征:

(1)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产业比重、农村人口比重和农业就业比重逐步下降;

(2)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要素市场日趋成熟;

(3)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相互支撑,广义的农村市场体系运行良好;

(4)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农民形态发生历史性变化,职业农民成为农村主要居民;

(六)形成城乡统一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水平还不平衡、不协调。相比以上六个特点,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是城乡要素沟通渠道不畅,农业就业比重居高不下。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农业就业比重会随着农业产业份额的降低而逐渐降低。前者的下降虽然有一定的滞后性,但通常不会有太大差距。目前,中国农业就业比例比农业产业份额高15个百分点,与世界经验相比畸高。这反映了具体的政治经济问题,如农村土地制度的刚性约束、城市落户的高门槛、现代经济要素引入农村的受阻等。

二是城乡之间布局调整空滞后,城镇带动能力不足。近年来,农村人口大幅萎缩,真正依靠农业的人口也大幅减少。然而,传统的城乡之间的布局空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农村人口主要分布在中小村庄,现代城镇和专业农场的发展同时受到了阻碍。特别是城乡之间城镇专业化水平低,难以发挥节点作用带动全镇进入专业化市场分工,直接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均衡推进。

第三,城乡治理一体化任重道远。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在逐步明晰乡村治理范围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治理体系的规范化、正规化,同时乡村治理体系也要顺应城乡一体化趋势做出适应性调整。但在当前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中,受上述农民形态和空形态的影响,过分强调乡村治理的特殊性,这一过程的长期积累会形成治理体系的固化,不利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治理体系。

三,农业和农村均衡协调发展的政策含义

促进农业农村均衡协调发展,需要围绕市场建立、城乡布局、治理体系等提出“最小一揽子”改革方案。

1.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成熟。

一是城市土地和房屋管理制度逐步引入城中村和城郊村,允许这些地区的农村房屋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进入城市住房市场,实现平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是针对典型农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农业转移人口,重点推进农村权益退出改革,鼓励这些地区的农户依法自愿退出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利。

第三,对于典型农区的职业农民,允许打破现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界限,探索通过合作社等形式建立新型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2.优化城乡空布局和人口分布,增强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

一是确立县域作为广义乡村振兴区的政策定位,尽快落实县域城乡一体化和以县域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明确县、镇、村的发展定位。

二是着力解决中小城市经济活力和人口规模不够强的问题,推动县镇工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是引导脱离农业的人口逐步向县城和中心镇聚集,为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奠定空基础。据初步测算,未来5至10年,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农村建设投资需求近15万亿元。面对如此大规模的资金,在农村建设中找到正确的投资方向和重点,避免基础设施的过度建设和分散投资就更加重要。

四是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加大强镇扩权改革力度,提升大镇强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其对农村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3.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县域整体治理能力。按照“县乡联动、功能整合、反应灵敏、扁平化、高效化”的要求,根据各地不同县镇的能力结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域行政和公共服务效率。

二是将城市治理体系引入城中村和城郊村。虽然大量的城中村和城郊村仍被称为“村”,但这些“村”已经是空意义上的城市居住区的一种,应该逐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向城市治理体系的转变。

第三是将行政和经济改革分开。产业政策直接针对职业农民,社会政策直接针对农村居民,土地产权和集体经济事务委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侧重于村庄日常生活中的自主管理,逐步实现农村经济活动和社会治理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作者陈明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乡村治理、土地制度和城乡发展研究。)

责任编辑:蔡军剑图片编辑:金洁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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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如何跨过“农业农村失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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