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公务接待新办法:不得安排群众迎送,工作餐不超120元/人_中国政库
“接待单位按照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公务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5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文件注意到,与2014年《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欢迎活动、餐费标准等方面更加细化。
《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25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国内公务接待,不得跨地区发送,不得张贴横幅,不得安排群众送行,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出席欢迎仪式。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各级别都不能有人陪同。
目前,当地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任何形式的欢迎活动。相比较而言,新方法的要求更加具体。
新出台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也明确,工作餐标准由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但每人不得超过120元。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会议活动的场地布置要简洁,工作会议和一般公务活动不摆放花草、水果、背景板。
现行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写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参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用餐费用标准,并定期调整”,没有明确限定用餐费用上限。
此外,在过去“不清不结”的基础上,新出台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也明确,不得停止或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王俊图片编辑: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