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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offer后遭毁约拉黑,到底是咋回事?

收offer后遭毁约拉黑,到底是咋回事?

小娜是会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经过一轮笔试和三轮秋季面试,ta终于拿到了当地一家不错的审计公司的offer,也因为这个offer放弃了自己给TA的机会。但是,在预定注册的前一周,该审核

文本摘要:

小娜是会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经过一轮笔试和三轮秋季面试,ta终于拿到了当地一家不错的审计公司的offer,也因为这个offer放弃了自己给TA的机会。然而,在预定的注册前一周,审计公司通知小娜,该职位已被关闭,小娜不被通缉。2015年11月25日,石某到a公司面试,收到a公司的のoffer,其中明确了工资标准,并要求其报到时提供包括离职证明在内的资料。分析这个案例,不难发现可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一是确认企业发出的要约是否合规,也就是说,这个A公司向石某发出要约,要约有明确的薪酬协议、注册信息等内容;二是有对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收offer后遭毁约拉黑究竟是肿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小娜是会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经过一轮笔试和三轮秋季面试,ta终于拿到了当地一家不错的审计公司的offer,也因为这个offer放弃了自己给TA的机会。然而,在预定的注册前一周,审计公司通知小娜,该职位已被关闭,小娜不被通缉。

小娜真是又蠢又气又急!现在秋招结束了,只剩下春招的补录了。为什么肿了就突然失业了?公司明明给了我offer,为什么还能说会变?肿了怎么办?我可以起诉助教吗?

如果你是小娜,你会怎么做?

1.告诉它,公司不是骗人的吗?

2,算了,这种事太多了,赶紧找下家。

给你30秒。哪个会是你的第一选择?

当我们和身边的朋友谈起这个话题时,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选择“1,说吧”,不能让这样一个不诚信的公司逍遥法外!但是,如果你真的问我们这个问题,很多人会告诉我们:现在求职最重要,我不想浪费时间。

一个是起诉它,一个是不起诉它。两种选择都有各自的理由。我们应该怎么做,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特别理解被对方放了鸽子的感觉,但是在维权的时候,就像游行要打仗一样,不能轻举妄动。第一,不能打无准备之仗。第二,打架需要纪律。

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

如果确实是企业违约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2015年11月25日,石某到a公司面试,收到a公司的のoffer,其中明确了工资标准,并要求其报到时提供包括离职证明在内的资料。为了顺利入职,石某于2015年12月2日向原单位递交了辞呈,并办理了离职手续。2015年12月7日,A公司人力资源专员通知石某,由于A公司内部调整,拟提供给石某的岗位发生变化,无法为石某办理入职手续。由于我已经正式发出了录用通知,并要求石某提供从上一家公司离职的证明,我已经从有收入的状态变成了无业状态,造成了工资收入的损失。一审法院认定,A公司补偿石某三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以石某现有工资水平为准。

分析这个案例,不难发现可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一是确认企业发出的要约是否合规,也就是说,这个A公司向石某发出要约,要约有明确的薪酬协议、注册信息等内容;二是有对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我们打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那么:

第一步,确认要约的合规性,确保你手中的要约是有效要约。如果你在offer里不写下具体职位、薪资待遇、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细节,维权成本会高很多。

第二步:确定自己可以计算损失,比如对方给你一个offer薪资标准,你明确放弃offer薪资水平,造成辞职经济损失。注意,一般来说,除了工资标准,五险一金损失,全家基本生活费,去面试的工资,找新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法院一般都不支持。

由于打官司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同时,有两个深思熟虑的建议:

第一,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专业的人会帮你完成法律诉讼。

第二,我建议你不要全力以赴,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诉讼上,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明确自己未来的职业方向,开始下一步更重要。

在这里,我需要提醒你:在求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没有问,就没有必要主动说出来。毕竟解释起来很复杂。当然,如果你因为某些原因打官司,网络流行,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麻烦,但是不要慌。最好能大方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特别注意只说事实,不要说人民。

如果你很生气,你决定不采取法律手段,而是全身心投入到新的求职过程中。

这个决定对于一个好姐姐来说是很支持的。

第一,处理情绪。

处理情绪很重要,但是告诉自己“我没有生气”是没有用的。至于处理情绪,我的建议是采取实际行动,比如主动联系对方,确认对方毁约的原因。平心而论,对方要花很多钱,通过简历筛选和几轮面试来选定人选,不会无缘无故毁约。

然后,不要对自己太苛刻,觉得自己很胆小。我们只是在权衡之后觉得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求职上比投入到诉讼上更合适。这不是因为善良,不是因为懦弱,而是一个适合我们的决定。

第二,友好链接。既然已经决定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为什么不走另一条路线,认真回复对方:我理解贵公司的决定,希望以后再有合作机会,甚至问问对方公司有没有合适的机会推荐自己?有没有类似的公司可以推荐?

这里的友好链接包括其他公司。如果因为实在不得已而选择毁约,以后有条件的话甚至可能会给你机会。更重要的是了解对方的HR,对方的业务主管等。在面试过程中。职场中的人是流动的。建立链接关系,给对方留下可靠的好印象。也许以后会有更多更好的机会。

第三,主动求职。认真整理简历,自愿提交。春招结束后,错过了一些机会,但一年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开始找工作。

我不是想安慰你。我们被拒绝后被迫重新申请工作,这很令人沮丧,但不难看出,许多人成功加入了这份工作,但只有在工作后才发现实际工作与他们想象的相差甚远。也有很多人自愿选择重新求职,因为完全不合适。因此,好消息是你并不孤单。我们需要更加积极和努力,但真的没有必要恐慌。

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求职时,多投递公司,多给自己机会。而且如果不是校招,如果能在给出offer后马上入职,对方一般不会拖延太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方毁约的可能性。

除了上面分享的这些方法技巧,我特别想说一句是,不要被这件事影响了!说清楚不是你的错。因为你各方面都很优秀,所以你拿到了offer。虽然企业毁约了,但不代表你的能力被否定了,你还是很优秀的。这一点没有改变。不要为对方的错误“背黑锅”,影响自己的表现。

你冷静下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也可以选择不消耗精力,直接进入求职过程。具体的方法和步骤你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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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要约后,毁约。相关阅读:

一位女士收到小米的录取通知书后被拒。律师说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董力)“我明明收到了小米的offer(录取通知书),入职前就被告知offer已经截止。”黄明(化名)很郁闷。ta想找份新工作,把刚刚在海淀区租的房子还回去。

这位律师认为,要约在法律上是一种“邀请”,一旦发出,将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力。要约生效时,如果求职者不能入职,企业将承担违约责任。

90后女孩来北京找工作拿到小米offer后花八千租房

4月份,黄明开始在北京投简历找工作。

4月4日,黄明前往小米公司进行财务面试。4月13日,小米公司正式向黄明颁发了のoffer。4月18日,黄明填写好录用申请并发送给小米HR,4月19日上午,ta收到小米公司的录用回执,要求黄明于当月23日上午9: 00到公司正式应聘。

Ta觉得工作完全确定了,为了上班方便,ta赶紧在小米公司旁边租了个房间。

小米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写字楼。房租信息显示,附近小区一个合租单间月租2500多元,按照租房要求是“一租一、三租一”。4月19日,黄明花了近8000元租了一个单间。

黄明是一个东北90后女孩。她曾经在上海一家科技公司做财务。到了北京后,ta觉得小米公司的财务工作不好找。工作基本确定后,朋友们设宴庆祝ta。

我被告知报价被关闭,我以为我收到了一个恶作剧电话。

黄明说,4月20日下午,ta接到小米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话。“当时对方说你们のoffer关门了,我们另找TA。”Ta觉得这个电话是个恶作剧,不是真的小米HR“为什么大公司可以这么随便?”

“一切都很顺利。肿么说呢?”黄明不解地说。4月21日周六上午,黄明致电上述HR电话询问详情,得到回复“工作日后不方便回复”。

23日,黄明向小米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对方说那个职位已经有人了,只能帮ta推荐公司的其他职位,但建议ta也去其他公司面试。黄明立即指责该公司违约,并要求如何赔偿。对方回复“公司没有这个规定”。

“听到这句话我崩溃了。没想到这么大的公司还有这种情况。”黄明说,ta感到很无奈,但她只能把房子退了,继续找工作。

小米证实这种情况的存在后,也表示希望加入公司。

5月8日,小米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实存在这种情况”。解释称,由于黄明在面试中表示他会重新考虑,但公司急需雇用,他雇用了另一名员工,而这名员工可能比黄明更适合这份工作。

问“公司违约了吗?”当时对方以“有事”为由挂断了电话。

关于面试中的情况,黄明说他以前写过一份工作申请,没有打算重新考虑。

5月8日下午6点左右,小米公司的HR打电话给ta,说已经为taの找到了合适的职位,希望他能入职。黄明拒绝了。“感觉ta们在作弄人。你为什么没有按照之前书面约定让我加入公司?现在又说我找到工作了,明显引人注目。”

律师解读:求职者可追究公司违约责任

针对此事,北京钟勇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企业向应聘者发出要约,在法律上属于要约。要约一经发出,即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求职者以书面形式收到录用通知,企业单方解除,那么企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界定为预期违约。

周兆成律师认为,求职者可以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强迫企业与求职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求职者能证明自己因企业违约而受到损失,企业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周兆成举例说,比如因为求职者基于合理信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造成了损失。

周兆成律师也表示,在要约生效的条件下,如果求职者不能入职,也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公司不会追究应聘者的违约责任,而是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这对应聘者也有很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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