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五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5114件5394人_长三角政商
本报讯(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检察院5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5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14件539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83件488人,占9.4%;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中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0件。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划转到监察机关。移送后,检察机关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当庭公诉。
五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55件190人。其中,睢宁县检察院办理的原公安民警焦某某枉法案件中,焦某某徇私舞弊,以顶包的方式让他人包庇犯罪嫌疑人,使真凶长期得不到追究。鉴于焦某某自始至终“零口供”,检察机关运用大量客观证据指控和证明犯罪,最终判处焦某某有期徒刑12年。
江苏检察机关坚持“受贿一起查”的原则,加大了打击贿赂犯罪的力度。五年来,他们办理行贿犯罪案件624件851人,在严惩行贿犯罪的同时,加大追缴违法所得的力度。如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办理潘受贿案中,依法认定潘受贿拆迁补偿款为不正当利益,追缴犯罪所得1.5亿余元。
此外,江苏检察机关还依法对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审慎使用羁押、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影响。推动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整改后符合合规监管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例如,宜兴市检察院对某涉案民营企业合规整改后作出“二元化”处理,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公司被不起诉后,一年内承接了13个项目,提供了2000多个就业岗位,缴纳税款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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