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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性冻卵案开庭

单身女性冻卵案开庭

近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案有了新进展。4月24日,潮新闻记者从该案原告徐早早(化名)处获悉,她于上周五收到法院传票,显示该案将于5月9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届时,徐早造和她的两位代理律师将出庭,“希望进一步争取一审被驳回的诉讼。”但医院表示只能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提供诊疗服务,因此徐早早要求冷冻卵子的请求被医院拒绝。距离徐早早提出冷冻卵子的要求已经过去了四年零四个月,她终于等到了案件二审的通知。“我还是非常希望在中国冷冻卵子,在生育率断崖式下降之前完成。”
单身女性冻卵案开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案有了新进展。4月24日,潮新闻记者从该案原告徐早早(化名)处获悉,她已于上周五(4月21日)收到法院传票。传票显示,该案将于5月9日下午在北京三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届时,徐早造和她的两位代理律师将出庭,“希望进一步争取一审被驳回的诉讼。”

(此前报道:《医学与法学如何平衡?与国内首例“单身女子冻卵案”原告、被告代理律师的对话)

被告提供的法院传票

徐早早说,她的诉讼请求是要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停止侵犯她的生育权,“然后我就可以在这家医院冷冻我的卵子了。”

今年2月,“四川简化出生登记要求”话题冲上热搜。对此,徐早造认为已经释放了积极的信号。“现在的政策环境比一审时更有利。”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卫健委发布了《四川省出生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将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已婚的限制,将“夫妻生育前应当进行生育登记”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进行生育登记”。

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在回应媒体记者时表示,该《办法》并非鼓励未婚生育,而是为了保障“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他们在出生登记后享受部分妇幼保健服务,同时确保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控。

2018年12月,时年30岁的徐早造在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符合冷冻卵子条件的情况下,提出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妇产医院”)冷冻卵子。但医院表示只能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提供诊疗服务,因此徐早早要求冷冻卵子的请求被医院拒绝。

随后,徐早早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将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妇产医院停止侵犯其一般人格权,并为其提供冷冻卵子服务。该案于2019年12月和2021年9月两次开庭审理。2022年7月22日,徐早早收到一审判决书,医院胜诉,徐早早败诉。

距离徐早早提出冷冻卵子的要求已经过去了四年零四个月,她终于等到了案件二审的通知。“我还是非常希望在中国冷冻卵子,在生育率断崖式下降之前完成。”徐早早承认,现在她已经35岁了,这个年龄其实不允许她再等几年。“今年年初,我去其他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我现在状态很好,现在冷冻卵子也是非常好的时机。”对于二审结果,徐早造表示期待胜诉或者有不一样的结果。“但现在真的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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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单身女性冻卵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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