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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_一号专案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_一号专案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乔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派员实地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乔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焦红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乔红死刑的一审刑事裁定。

死刑执行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乔红会见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死刑罪犯的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周子静图片编辑:陈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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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_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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