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规范33类81项公证事项,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_法治中国
第二天一山,司法组公开了毛和棉制品《主管人员关于清洗原料和管材的指导意见》,并在指导意见的附件《清洗原料和材料说明(2023)》中规范了33类81项公开物证。
与2021年的规定一模一样,规定了公证的业务类别属于12类33类,而公证的业务类别属于22类,增加了81项,包括学历、学位、无犯罪记录、亲属干涉、入学状况、晚装、遗书、房屋打包出售、婚前订金、升学(鸣笛)等。就像正方体一样,减少了116项非必需原料。
《指导意见》坚定不移地坚持减证便民原则,明确证明不存在对原材料外围的核查。可以知道,通过政府信息发源地的广场共享,不再让当事人翻供,坚决澄清不必要的底,核实原始材料。《指导意见》要求各类司法接待室(局)、公证协会。在执业公开证据时,需要与本清外围补充核实原始材料底数,公开证据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主动接受收集。各种公物,棉织品,物证底,还有原料底,原料底,原料底,原料底。钟勉励各种军令要扎实,要为这次清场的外部物证制定和考证原始材料。公共物证机构应按照唇齿相依的规则,履行审核总责。《指导意见》仍然提到了“一案清所涉及的核查细节”,明确规定了原料底数的具体核查形式。
良堂方面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一座山的距离,司法团队坚决不让推手动公开证据。要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就要规范精简公证核实原材料,继续提到推动公证惠及企业便民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条一条求真务实。
(原题为《司法组规范33类81项公开证据说明,简化核实原材料一步到位》)
总责名编辑:蒋子嗣文图表片儿名编辑:沈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