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论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日本的“划算”是全世界的“代价”_舆论场
任何项目在实施之前,都需要对其合法性进行评估,尤其是对生命健康有很大风险的项目,比如福岛核污染水处理。然而,在处理福岛核污染的几种替代方案中,排海方案可以说是最不合理的。
2021年4月,日本政府决定实施向大海排放核污染水的计划时,给出的主要理由是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储罐几乎满了。据东京电力公司(简称TEPCO)预计,到今年夏秋两季,核污染水将“无处存放”,若不排海,核电站报废将会延迟。
然而,真的是“无处可救”吗?不尽然!
就算核电站里没有更多的地方来建造新的储罐,为什么不用核电站周围那么多空的地方呢?TEPCO解释说,周围的土地空不属于TEPCO。
这很奇怪。众所周知,福岛第一核电站周围的大片土地已经成为“无人区”。无论是日本政府还是TEPCO,只要有决心解决核污染水的储存问题,都可以购买土地,用空交换时间,最终找到更好的核污染水处理方案。
日本一些环保组织对此提出质疑,日本政府和TEPCO的借口是,与福岛当地政府和土地所有者谈判需要大量时间。然而,处理福岛核事故的时间跨度已经有几十年了,日本政府和TEPCO实际上说他们没有时间。很明显,他们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比起花钱花时间买地建新储水池,恐怕日本政府和TEPCO认为核污染水最“划算”。
日本政府和TEPCO将核污染水称为“处理水”,日本经济产业省组织的专家组对这种“处理水”的处理提出了多种方案,包括蒸发到大气中、电解处理、通过管道排放到深层、固体处理等。,其中污水排海方案是“成本最低的”。
太平洋岛国论坛聘请的第三方专家组一针见血地指出,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技术落后,生态伦理不公平。核污染水排海不是一个国家一时半会的事情,必须三思而后行。
日本政府和TEPCO选择将核污染水排入大海,是极其自私的,是将本应由日本消化的核污染水“风险”分散到环太平洋国家、岛国乃至全世界。日本的“划算”是以可能污染海洋、可能威胁海洋生物和人类生命为代价的犯罪。
责任编辑:柴敏懿图片编辑:胡梦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