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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交警起争执后受伤 当地调查,到底是咋回事?

男子与交警起争执后受伤 当地调查,到底是咋回事?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讯亳州一男子赵某某醉酒驾车到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口与家人争吵。他被前来劝阻的警察逮捕了。来自亳州市谯城区法院的消息称,近日,谯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

文本摘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讯亳州一男子赵某某醉酒驾车到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口与家人争吵。他被前来劝阻的警察逮捕了。据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消息,近日,谯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赵某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某男子与交警起争执后受伤 当地调查究竟是肿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讯亳州一男子赵某某醉酒驾车到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口与家人争吵。他被前来劝阻的警察逮捕了。据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消息,近日,谯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吴伟大道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口,与其家人发生口角。民警对其进行劝阻时,发现赵某某言语中满是酒气,于是带赵某某到亳州市人民医院抽血化验。经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44 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赵某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一名男子与交警发生争执后受伤;

邓州一男子骑自行车被交警殴打还原真相。

映象网邓(记者闫)“什么情况?邓州水楼一男子浑身是血,不去医院!”“在邓州不要骑快车,马上就要被交警打了。”……

5月5-6日上午,河南省邓州市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流传多段视频和消息:一名满脸是血的男子自称被交警殴打,引发数十人围观和质疑。

5月6日,记者从项英。com来到邓州交警队,街边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当天下午,交警正在这个路段查酒驾。视频中,一名男子带着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骑着自行车,看到前方路上有交警在查车,赶紧掉头往回走。后面两名执勤交警看到男子逆行,上前制止。因为那个人开得太快了,

事后,在此执勤的交警主动安慰受伤男子,并协调其尽快就医。该男子及其家人觉得很委屈,无故受伤,于是与现场交警发生争执,随后微信朋友圈出现了视频上传和质疑。

文章关键词:邓州交警天眼编辑: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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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男子与交警起争执后受伤 当地调查,到底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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