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正当防卫:不和稀泥,不矫枉过正_社论
“高铁掌掴”事件因被公安机关定性为“互殴”而引发热议。后来公安机关做了更详细的澄清,发布了约四分钟的车厢监控和列车长执法监控视频。但关于“正当防卫”、“打架”、“熊孩子”的讨论依然火热。
的确,要反对“各打五十板”的糊涂处理,要反对“谁重伤谁有理”的因果关系,要反对被打后还手不分青红皂白地定性为“打架”,要给公民行使正当自卫权留下法律空间。
这些关于自卫的道理都是对的。但具体事件能否支撑这些真相,取决于回归事实和证据,而不是用贴标签和站队来代替说理。不要不知不觉被情绪绑架,警惕高流量下的“舆论陷阱”。
如果说最早的事件信息还是让观众“读了又说”,那么后来发布的视频则提供了更丰富的事件细节,纠正了之前媒体和大v的一些脑补和解读,比如前排的女生和后面的家人吵架只用了三分钟。并不是之前网友想象的“熊海子一路鬼混,熊家冷漠,前排女生忍无可忍”;女孩还做了一张孩子的照片,并宣称“孩子长这样,看”;而且,孩子妈妈带头道歉后,还用言语挑衅。正如律师所说,女生拒绝空姐的调解建议,继续辱骂,是一种“防御性挑衅”。
最终事件升级:孩子母亲反手扇了前排女孩一巴掌,女孩又扇了对方一巴掌,并在乘务员试图制止打斗时打了对方。
孩子妈妈先动手显然是违法的,应该受到处罚。然而,女孩的行为很难被概括为正当防卫。司法机关对“互殴”的定性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并不是之前一些网友想象的那样。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处理轻伤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双方不能克制,引发斗殴,错误一方先动手,手段明显过分”,一般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同时还表示“故意挑衅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并借机伤害对方”一般不认为是正当防卫。
的确,之前也有很多正当防卫被严厉评价的案例。公众强烈表示希望在昆山辱母杀人等案件中全面启用正当防卫制度,司法机关也明确表示“法律不能向违法让步”。但司法政策“不能矫枉过正”,舆论场也不能贴标签,脱离事实。
尤其是“熊海子”“糟老头”“小仙女”成了刻板印象的标签,成了随时随地站队、拉仇恨、撕心裂肺的咒语。更需要大家回归事实,放下成见,就事论事,实事求是。正如一位法学教授所说,教育就是让你走出知识的舒适区,学会接受你以前不习惯的东西。公共事件也是如此,客观倾听而不是偏袒,观察事实而不是先表明立场,理性思考而不是发泄情绪。
法治不是一团乱麻;鼓励公民正当防卫,但不要挑衅防卫。要说好“大实话”,还必须回到“小事实”上来。
责任编辑:沈彬图片编辑:乐浴峰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