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涉嫌侵权被起诉 当事人哭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湖南长沙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蛋糕侵权案。一位名叫李女士的外卖蛋糕老板被指控侵犯了他人的传播权,并要求高达3万元的巨额赔偿。李女士是一家小蛋糕店老板。她经营一家外卖蛋糕店只是为了赚点外快。
文本摘要:
近日,湖南长沙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蛋糕侵权案。一位名叫李女士的外卖蛋糕老板被指控侵犯了他人的传播权,并要求高达3万元的巨额赔偿。李女士是一家小蛋糕店老板。她开了一家外卖蛋糕店,只是为了赚点外快。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李女士的蛋糕店正常营业。李女士被告知确实被起诉,被要求赔偿6000元。李女士承认,蛋糕上的卡通形象确实是从网上购买的,没有经过授权。但也有网友认为,不管对方是否涉嫌诈骗,李女士确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传播权。总之,湖南长沙李女士外卖蛋糕店被诉涉嫌侵权一案,引起了公众对侵权假冒的关注。蛋糕涉嫌侵权被起诉 当事人哭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湖南长沙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蛋糕侵权案。一位名叫李女士的外卖蛋糕老板被指控侵犯了他人的传播权,并要求高达3万元的巨额赔偿。此案引起广泛关注,引发公众对侵权假冒的思考和讨论。
李女士是一家小蛋糕店老板。她开了一家外卖蛋糕店,只是为了赚点外快。平时她的蛋糕价格在180元左右,利润微薄。然而,她万万没想到,一个售价只有129元的蛋糕,竟然让她陷入了法律纠纷。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李女士的蛋糕店正常营业。然而,她突然接到了一个特别冷门的订单。当时她也没太在意。毕竟订单量小,但只是店里的一笔普通生意。然而,今年4月,她收到了法院的调解通知书,通知书称她涉嫌侵犯对方公司的传播权,要求赔偿最高3万元。
起初,李女士并没有太在意。她以为自己遇到了诈骗。然而,当她打电话到法院询问时,对方证实了案件的真实性。李女士被告知确实被起诉,被要求赔偿6000元。
李女士承认,蛋糕上的卡通形象确实是从网上购买的,没有经过授权。她愿意承认自己侵权,但不能接受要支付的赔偿金额。她说她的店开了这么久,只卖了这个蛋糕,对方只花了120元买的。很明显,对方点菜的时候是有一定目的的。
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对方选择了一个冷门的蛋糕,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李女士的店里购买,还拍了很多照片。现在回想起来,李女士恍然大悟。类似的情况不止一家蛋糕店遇到,很多商家都会遇到。虽然赔偿金额已经从最初的3万元调和到6000元,但对她来说还是无法接受。想起来,李女士恍然大悟。类似的情况不止一家蛋糕店遇到,很多商家都会遇到。虽然赔偿金额已经从最初的3万元调和到6000元,但对她来说还是无法接受。
此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和讨论。有网友认为这是一种法律合伙的钓鱼欺诈,是职业打假的典型案例。他们指出对方明知自己店铺销量不高,故意选择冷门商品下单,并故意拍照为证,以达到索要高额赔偿的目的。这种行为被视为商业陷阱,旨在非法获利。
但也有网友认为,不管对方是否涉嫌诈骗,李女士确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传播权。他们认为,企业应该对自己销售的产品负责,并确保这些产品得到合法授权或使用原创设计。对于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这个案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侵权的思考。商家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的版权和传播权,以免陷入法律纠纷。同时,公众也呼吁加强对职业打假侵权的打击力度,维护商业环境的公平正义。
对于李女士来说,这个案子给她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作为一个小商人,她辛辛苦苦经营自己的店铺,只为赚取一些微薄的收入。然而,这场意想不到的侵权诉讼让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难以承受的赔偿金额让她陷入困境。她难过地说:“虽然我们做错了,但你没有给我改正的机会。”
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法律应该能够公正地裁决,权衡双方的利益,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的解释和规定,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湖南长沙李女士外卖蛋糕店被诉涉嫌侵权一案,引起了公众对侵权假冒的关注。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超额赔偿的要求,认为自己遭遇了职业欺诈。但也有网友认为,无论对方是否涉嫌欺诈,商家侵权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例提醒商家注意知识产权,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售产品符合法律授权或原创设计。同时,公众呼吁加强对职业打假侵权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对于李女士来说,这个案子给她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和经济困难。她希望法律能适用于司法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类似案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商家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尊重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商家和消费者才能相互信任,共同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被告方蛋糕涉嫌侵权哭了相关阅读:
“我刚送来一个蛋糕。为什么我要为她的失明赔32万?”结局太激动人心了,我都哭了。
生日吃蛋糕吹灭蜡烛是生日聚会中很正常的一幕,而寿星点燃蜡烛吹灭蜡烛是最有仪式感的事情之一,让参与这个聚会的每一个人都能用幸福和祝福填满生日聚会的欢快气氛,在喜庆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生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参与生日前准备的人都带着快乐和祝福去准备。然而在福建某地,一对闺蜜因生日吹蜡烛发生争执,甚至成为法庭上的原被告。在被告席上,闺蜜们说:“我刚送了个蛋糕。为什么我要为她的失明赔32万?”说明原因后,她激动得最后泪流满面。
白和唐都是店员,在福建一家服装店工作。因为年龄相仿但兴趣爱好上有很多共同点,工作后就成了闺蜜,平时工作上互相帮助。休息的时候也会一起逛街,感情很好。
在这家服装店工作了四年后的一天,白的生日快到了,她邀请好朋友唐和其他几个朋友到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庆祝。晚饭后,一行人去了当地一家KTV唱歌。虽然白的生日派对气氛欢乐,但她的闺蜜们发现,这个生日派对少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生日蛋糕和许愿。
于是在大家都在唱歌的时候,她通过外卖平台从蛋糕店订了一个299元的生日蛋糕,还留言让骑手直接送到KTV包房。接到这个订单后,商家像往常一样把蛋糕、电子蜡烛、塑料盘子等东西打包在一起,交给骑手送到指定地点。
生日蛋糕送上来后,唐把蛋糕放在桌子上,和其他朋友围在白身边。有朋友打开手机拍下了这一幕。点燃附带的电子蜡烛后,白闭上眼睛许了愿。许下美好的愿望后,白睁开眼睛,聚集在蜡烛前,准备吹灭蜡烛,与朋友们分享蛋糕,但就在她准备吹灭蜡烛时,意外突然发生了。
因为白是当天的寿星,要吹灭蜡烛,当时离蜡烛最近的是她,但就在她要吹灭蜡烛的时候,电子蜡烛毫无征兆的爆炸了,电子蜡烛里的零件在爆炸中解体,爆炸的能量溅到了白的右眼上。
事发后,白的朋友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然而,经过医院检查和治疗,白的右眼无法挽救,最终被宣布永远失明。事情发生后,白的朋友们都很惋惜,他的闺蜜们也自责不已。
出院后,白某觉得此事需要有人负责,于是将蛋糕店及当时给自己买蛋糕的好友唐某告上法庭,要求双方赔偿其医疗费32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经济损失。
收到法院传票后,闺蜜唐很不解地说:“我才送了个蛋糕。她凭什么让我为她失明赔32万?”庭审结束后,唐激动得泪流满面,两个闺蜜的关系也复合了。
《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因生产者原因造成产品缺陷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造成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白作为侵权人,蛋糕店作为电子蜡烛的销售者,确实可以直接起诉蛋糕店要求赔偿。但本案中,这块生日蛋糕并非白个人购买,而是其女友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为白庆生。也就是说,白与蛋糕店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方面的法律关系。
要证明涉案蛋糕及附在上面的电子蜡烛与蛋糕店有联系,最重要的是当时买蛋糕的唐。因为唐是买饼行为的发起者,她与蛋糕店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因此,将闺蜜唐带到一起,主要目的是证明白某的侵权损害结果与蛋糕店提供的商品存在安全质量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的经过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关系。
结合证人在事发时拍摄的视频画面,法院认定唐某购买蛋糕、点蜡烛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操作,唐某在本次事件中不存在过错。事故原因是蛋糕店提供的电子蜡烛存在质量问题,在燃烧过程中突然爆炸,最终导致白右眼失明。蛋糕店作为电子蜡烛的销售者,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作为电子蜡烛的生产者,我们在生产这种商品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适用的场景和相应的风险,在设计和制造这种商品的时候加以规范和防范,这是商品生产者应该承担的责任。电子蜡烛虽然是蛋糕店送的礼物,但也是它卖的。因此,蛋糕店在身份上属于该产品的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需要尽到审查、提醒等合理范围内的义务。
故经法院审理,唐对白某的损害结果不承担侵权责任,而白某的经济损失由蛋糕店承担,需向白某支付赔偿金32万元。判决结果出来后,蛋糕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后,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其上诉请求。
在此,因白等人在此事中没有过错,故驳回起诉。蛋糕店老板的损失可以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电子蜡烛的生产厂家追偿。
(”“我只是送个蛋糕,为什么要为她的失明赔32万?“结局里,我激动得哭了,画面只配叙述;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或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