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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研讨会在京举行_法治中国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研讨会在京举行_法治中国

5月5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精神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研讨会在海淀校区举行。会议回顾并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重大命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与会领导专家合影殷剑锋

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王振江,司法部委员、副部长;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牛青山。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崔占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毅,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强世功,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国,院长,院长,我校师生代表及媒体记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我校副校长石建忠主持。

胡明在讲话中说,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关键阶段,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校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主题展开讨论,是“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作新贡献”的生动体现。胡明指出,学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治党治校治校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探索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示范性、标志性成果。胡明强调,学校将进一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新时期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探索构建我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努力建设致力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大智慧、贡献大力量。

胡明致辞尹剑锋摄

徐显明在讲话中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提出的“以德治国、以法育人”八字箴言作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深化认识和实践。他说,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容,是法治理念和布局的重大创新。中国式现代化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属于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特征包括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城市化和信息智能化。

徐宪明演讲尹剑锋摄

江必新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法学界要解决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处理好法律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完善全面实施宪法的制度,建立法律规范解释适用的科学体系,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处理好制度自信与吸收借鉴的关系。

江必新演讲尹剑锋摄

荆在讲话中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规律研究体系的构建,重点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规律研究体系构建的主要依据和现实基础、基本内涵和特征、战略构想等内容。

景演讲尹剑锋摄

杨临萍在讲话中强调,司法审判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司法审判现代化具有鲜明的制度内涵和实践品格,离不开法律人才的保障和法学理论的支撑。

杨临萍演讲尹剑锋摄

陈国庆在讲话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为了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

陈国庆演讲尹剑锋摄

王振江在讲话中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时代的新发展。法治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必然要求。现代国家一定是法治国家。一个国家要现代化,就必须法治。

王振江演讲尹剑锋摄

牛青山在发言中说,中国法治现代化有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二是学习和镜像有益于西方国家的法治成果;三是对西方法治文明成果的超越和突破。继承和借鉴是中国法治的前提。没有继承和学习,就不可能有超越和突破。

牛青山发言。尹剑锋摄

李林指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用法治思维深入学习阐释“法治轨道”概念,全面推进法治轨道建设。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护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批复》的解读,王毅重点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强世功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有其特殊性。要坚持中国特色,立足中国建设中国法治,推进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和法学理论建设。周光权指出,高校法学教育要突破传统的演绎推理教学模式,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他们学会像法官一样思考问题。李国认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标准法治,高标准法治离不开高水平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重视法律话语权建设。我们的老师雷蕾、于飞、孔庆江、余忠也围绕会议的主题谈了自己的体会。

在总结讲话中,马怀德代表学校向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学者表示感谢。他指出,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校并发表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培养法治人才和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讲话,为学校建设发展、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学校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示范性、标志性成果。马怀德从三个方面谈到了“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主题: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全面治国理政的正确政治方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要全面推进国家工作各方面法治化。实现各方面的法治,包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各个方面,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国内事务、国防外交、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本质上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全面法治。第三,立足新要求,回应新期待。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马怀德做了总结。尹剑锋摄

学校领导李、、石建中、、,黄瑞玉、、、杜、等参加了会议。

(原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研讨会在京召开》)

责任编辑:蒋晨锐图片编辑: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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