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原副市长周永迪受贿1246万,一审获刑十年_一号专案
2023年5月6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威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永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永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周永地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21年下半年,被告人周永地利用担任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科科长、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威海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 威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以及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规划审批、工程承包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462836元。
滨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周永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到案,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如果他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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