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济宁一煤矿瞒报亡人事故,应急局:经查,非安全生产事故_直击现场
近日,有群众向本报反映,山东济宁市汶上县乔伊煤矿4月15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1人在井下作业时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后,煤矿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属于瞒报行为。针对此事,6月16日,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应。经调查,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线人说他以前在乔伊煤矿工作过。最近,在与他以前在乔伊煤矿的同事交谈时,他得知乔伊煤矿几天前发生了一起事故。一名自称在乔伊煤矿工作的男子向本报介绍,4月15日上午,他在井口看到一辆救护车,后来才知道井下发生了事故。
据该男子称,据他所知,煤矿一名姓明(音)的工作人员在井下作业时,不慎被高处坠落的铁架击中,随后死亡。煤矿私下与遇难者家属达成协议,隐瞒了这起死亡事故。“现在已经处理好了。”
6月13日,该报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反映了上述线索,工作人员建议向当地举报。该报向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汇报了相关情况。
6月15日,本报再次联系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执法人员仍在调查。
16日,该工作人员向报社通报了调查情况。他介绍,经调查,4月15日,乔伊煤矿不存在上述情况。4月16日11时30分,井下工人石某因突发疾病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当日17时3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病历显示,某老师无明显脑外伤,死因为呼吸衰竭、心脏骤停。调查人员询问工人,工人反映老师倒地时无物体打击或机械损伤,头盔佩戴正常,完好无损。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核实,石死亡基本排除外因和不安全生产事故。
公开资料显示,乔伊煤矿位于山东省汶上县乔伊镇。该矿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投产。井田面积约17.5平方公里,主要开采低灰、低硫、高热的优质三层煤。2015年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为低瓦斯中型矿井。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朱伟辉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