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官方回应“小学收书费”:新华书店发通知预收教辅费,未违规_教育家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6月15日消息,针对网友留言“小学收书本费,义务教育阶段不是免收书本费吗?”,山西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称,汾阳市新华书店向汾阳市各中小学发出预付书款通知,收取学生补课费。教辅材料为山西省教育厅教辅目录中的图书,不存在收取教材费的违法行为。
4月23日,该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质疑小学收书费。上面写着:吕梁汾阳市小学一直收书费。以汾阳市玉门河小学为例。4月20日一年级收取260元/生,4月23日三年级收取290元/生。每个班的老师都明确支付了书费(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不是免收书本费吗?如果是其他材料,什么材料这么贵?我需要购买多少信息?
此外,学校以家委会的名义组织大一新生购买22元、24元、28元的《楼上的猫》、《成长无忧》、《周末复习》等书籍,均为可重复使用的课外书。为什么要鼓励每一群大一新生去买?是谁让他们统一买的?你在哪里买的?购买的合理性和价值在哪里?
该网友还表示,今年玉门河小学等当地学校出现了“洋学”的趋势,即学校以200元左右的价格招收学生,包车带学生去省城的一些景点,与其说是学习,不如说是统一游览,有借“学习”之名支撑景点经济收入之嫌。
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6月15日回复称,该网友留言已处理完毕,回复如下:
据汾阳市教育局调查,2022年12月8日,汾阳市新华书店综合业务部向汾阳市各中小学校下发了《新华书店2023年春季预付书款通知》,要求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做好收款工作。预付款金额(不作为标准结算依据的藏书,开学后长退短)1-2年级260元,3-6年级290元。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向汾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了解藏书情况。义务期学生的课本是免费的,收的书是学生的补课费。补充资料为山西省教育厅补充目录中的书籍。经查询2023年春季汾阳市玉门河小学学生教具及收费明细,不存在违反“两免一补”收取课本费的情况。
在“购书”问题上,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了解到,学校每天安排半小时的阅读时间,并为学生提供统一语文教材《快乐阅读吧》规定的书目中的三本书。此外,学生独立准备三本阅读书籍。学生和家长可以在书店或网上购买,也可以借学生以前用过的书。不存在鼓励学生购买新书,强迫学生购买的情况。
关于研学问题,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心小学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汾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文件精神。2023年4月29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到汾阳市玉门河小学调研,了解到各年级在家委会组织下开展了不同课题的调研活动,所有调研活动坚持自愿参与、成本核算的原则。学校负责人提供了班级微信截图作为证据,不存在以“研究”名义支持景点经济收入的情况。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朱伟辉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