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后与朋友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重审改判3年,被告人家属称已上诉_一号专案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告人李某(化名,陕西某高校学生)亲属处获悉,李某酒后与朋友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一审获刑四年。裁定发回重审后,一审改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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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的家人表示,他们对这一结果不满意,认为李无罪,并提出上诉。
李的律师周兆成表示,该案重审后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将原审被告人李的刑期从4年减为3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将于下月走出看守所。
周兆成说,2023年6月7日,他与李见面,李明确表示要上诉。
本案新判决书显示,卷内未提交关于本案的谅解书,公安机关出具声明证明谅解书被被害人收回,对被告人的行为不理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醉酒、不省人事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是清醒的,没有使用暴力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的防卫过当,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不符,不予采纳。
最终,被告人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回顾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7月的一天晚上,陕西某大学男生李(化名)与朋友白某喝完酒,回到白某朋友家继续喝酒。李与白发生性关系后,他喝醉了,昏昏欲睡。第二天一大早,白报案说自己被李强奸了。
2021年1月4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随后,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9月,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称本案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红星新闻记者从李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处获悉,2023年4月25日,该案在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砖窑湾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李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实施强奸,庭审结果将择期宣判。
李的家人表示,案发后,李的家人曾取得白的谅解书,但周兆成表示,被害人在一审后撤回了谅解书。
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7日,被告人李某先与白某相约在某烧烤店吃饭,饭后又与李某的朋友到某酒吧喝酒。喝酒期间,白某称朋友李某某在另一家酒吧上班,想去该酒吧喝酒。当天23时许,三人一起到酒吧喝酒。之后李的朋友有事离开,剩下李和白继续喝酒。
7月18日2时许,两人酒后准备离开时,李某某让李某将白某送到其在南塞的家中,随后李某打车将白某送到李某某家中。两人到李某家后,李某又与白某喝酒,双方一直聊到当天凌晨5点左右。白某要求李某离开后,李某称天亮后离开,随后白某醉酒瞌睡,李某在白某醉酒瞌睡时强奸了白某。
判决书显示,当晚8时左右,白报警称被朋友李强奸。7月24日,李被警方抓获。
根据白的陈述,当晚他和李在李家喝了酒。吃了几口,他就坐在床上玩手机。过了一会儿,他问李:“你什么时候走?”李说他要等到天亮。之后,白某联系李某让她赶紧回来,然后继续玩手机。过了一会儿,她睡着了,其他的什么都不懂。18日11时许,白某醒来后意识到自己被强奸,随后报警。
判决书显示,白某的朋友李某某提供证言称,案发当天3时许,李某在微信上给李某某发信息说白某喝醉了,希望李某某帮他在白某面前说好话,说想找白某谈谈,要我以后再来,或者让我在外面住,他给我送钱。
李某某在证言中提到,她认为李单独与白某在一起是为了增进感情,当晚没有回家。回家后,她听到白说“好像被李强奸了。”几天后,白给她发了一张割腕的照片。见面后,她发现白躺在地上,手腕被割了很多,地上有血。她送她去医院治疗。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李所在学校证明,李系延安某高校大二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他以前没有犯过任何罪。
2021年1月4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李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醉酒不省人事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妇女的神圣权利,已构成强奸罪。李当庭拒不认罪,但案中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实其犯罪事实。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李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建议在量刑时减轻处罚。因情节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条件,不采纳该辩护意见。
最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有期徒刑4年。李不服,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021年9月,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本案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法院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023年4月25日,该案在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砖窑湾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发回重审后的二审。
李的辩护律师周兆成说,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人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李是否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吃饭喝酒都是女方邀请的,公安机关调取的聊天记录也显示双方一直存在暧昧关系。”
周兆成说,在这次庭审中,公诉人坚持之前的观点,认为李是在酒后犯困,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奸了白。
周兆成说,李现在还在羁押中,他一直坚持自己有过错,但不认为自己有犯罪。
此外,李的辩护律师曾委托科技中心对案发时白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进行过法庭书证审查和论证。复核意见认为,白在案发时不处于“醉困意识”的醉酒状态。
李的家人表示,事发后,他积极向被害人白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2020年8月,白还出具了一份谅解书,称“现李家人已主动向我赔礼道歉,并为我支付了部分医药费。我愿意谅解李的犯罪行为,请求司法机关减轻对李的处罚。”
对此,周兆成表示,根据公安机关后面补充调查提供的笔录,被害人一审后已撤回谅解。
(原标题:《陕西一大学生酒后与朋友发生性关系被被告强奸:一审获刑4年,发回重审后获刑3年。被告家属称已上诉”)
责任编辑:汤宇兵图片编辑:朱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