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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刊文:学术论文不是随意挂名的“唐僧肉”_舆论场

中青报刊文:学术论文不是随意挂名的“唐僧肉”_舆论场

近期,全国多所高校提出了“彻底清理学术不端论文存量”的意见。论文注意到,科技部办公厅此前已于4月27日发布了《关于自查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和清理提名现象的通知》。

“名义论文”之祸,绝非人们之忧。说到底,“名义上”的论文和“出租”的品牌一样,无视公众信任,把严肃的学术和商业领域当成名利场。早些年,有媒体指出学术著作署名存在一些典型的乱象,如给“学术带头人”署名、利益相关者交换署名、为亲属子女背署名等。学术论文领域的“名义文体”确实是到了专项治理的时候了。

“名义论文”乱象增多后,往往会出现三个问题:一是签名不能签,比如有的同学做了实质性的工作却被告知不能签。第二,不应该署名,比如一个研究团队的论文,甚至可以署名其他非合作团队的名字。三是在签名权上“吃唐僧肉”。比如某大学的一篇论文,署名多达13个,甚至包括与论文涉及专业无关的行政人员。长此以往,一些论文将成为学术领域的“网络名人打卡地”——在“三杯两盏酒”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混用专业学术论文作者的名字。

论文的学术不端可想而知。一方面劣币驱逐良币,纵容沽名钓誉的“南国先生”,打击真正老老实实做事、尽职尽责的科研人员。另一方面扰乱了科研市场的健康秩序,延缓或阻碍了国家科技创新的进程。那些科研“潜规则”下的“名义论文”,甚至已经涉嫌违法违纪,而且不是简单抽象的道德问题。

纠正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当然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康奈尔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调查了60多万名论文作者,其中多达三分之一的人在论文上签了名,尽管他们没有达到共同标准。从历史上看,各国的创新活跃期往往是学术不端行为的高发期。这不是为“名义”之类的乱象开脱,而是在更高的位置上提醒我们,要找到一剂根治论文学术不端的“良药”。多年来,监管部门的“零容忍”态度是坚定而明确的。例如,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技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科研失信行为查处规则》…这些规定规范了调查程序,提供了统一的尺度,确定了牵头部门,有实效,有案例。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禁止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似乎还是有难度的。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说到底,恐怕还是要从三个层面来治瘾:一是尽快改变“只论论文”的学术评价机制,将论文与职称、“帽子”、课题、奖励等脱钩。纸的价值被祛魅了,“做妖”的空自然就小了。二是加大检查抽查和宣传报道力度。无论是真作者还是假作者,证明或证伪几乎没有技术难度。当检查力度加大,公开范围广了,真相自然会水落石出。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我们不能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检查纠正如同“挤牙膏”,处理起来如同“撇水”,甚至一些疑似学术不端事件。最后,没有权威结论。如果不是真的动,为什么要禁止?

责任编辑:周子静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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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中青报刊文:学术论文不是随意挂名的“唐僧肉”_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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