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教授朱永祥:搭建“网络主播价值观评价体系”_长三角政商
“网络直播行业存在‘成长的烦恼’,包括外界的‘误解’,监管的‘盲区’,主播的‘雷区’。”6月14日,浙江传媒学院教授朱永祥在“数字时尚企业聚集大会”上发表演讲,建议建立网络主播价值观评价体系。
浙江是互联网大省,也是主播经济的大本营。到去年年底,粉丝超过1万的主播已经超过30万人。省商务厅今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杭州现有直播平台32家,主播近5万人,直播相关注册公司超过5000家。
本报讯(www.thepaper.cn)从浙江传媒学院获悉,朱永祥团队对浙江头部园区、机构、主播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整理成《主播经济与产业高地前沿报告》,其中提出了网络主播价值观评价体系。
朱永祥说,网络主播来源多样,认知水平不同,入网动机不同,内容生产和表达方式多样。关于锚值的系统讨论还是一个“真空地带”,缺乏一个相对一致、共享的评价体系。他认为,主播价值观是指主播在工作实践中形成并秉持的对客观现实的主观意识和价值取向。培养和树立主播的正确价值观,关系到这一新型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诚信。
据介绍,朱永祥团队从专业观、媒体观、产品观、粉丝观、成就观五个维度分析了网络主播的价值观。“职业观表现了对职业的热爱和尊重;媒体的概念是指对媒体的理解和敬畏,对舆论保持敏感和审慎;产品理念是指对产品负责,不断围绕产品学习;粉丝观表现为关心粉丝;成就感这个概念是指从事主播行业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主播经济与产业高地前沿报道也“平反”了一些对主播的误解。“主播行业不是娱乐行业,而是一种经济现象,应该引起重视。外界往往觉得主播门槛低,不用学也能赚大钱。其实一个成功的主播是需要很多专业技能和职业训练的。”朱永祥说。
据报道,调查发现,“本科以上”(硕士、博士)的主播收入会与其他博主拉开较大差距,月收入超过1万元的100%,超过5万元的75%;“本科”或“本科以下”学历的主播,月收入超过1万的约占70%,月收入超过5万的占20%。
责任编辑:张军图片编辑:朱伟辉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