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为惩治网络暴力进一步织密法网_舆论场
“对于网络暴力犯罪,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纠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屡教不改者……”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亮相,彰显了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决心,坚定了全社会打击网络暴力的信心。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不断刺痛人心。在网络上任意发布针对个人的辱骂、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后果严重。
在网络世界里,一个恶意的评论,一个一键转发的谣言,甚至一个不经意的赞,都有可能在一次次传播后被无限放大,给受害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严重影响公众的安全感。网上没有外人。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蔓延,戾气横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惩治网络暴力,必须扎紧法律的篱笆和制度的笼子。我国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对遏制网络暴力做出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文件,公布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暴力的法律体系,坚决依法向网络暴力“亮剑”。在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准确适用法律、畅通诉讼程序、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作出了更加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将进一步织密惩治网络暴力的法网。
惩治网络暴力,必须落实主体责任。网站平台作为负责信息内容管理的主体,不应受流量影响,应设立“高压线”,向网络暴力亮出“红牌”。同时,也要通过风险预警、一键保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方式,帮助网民及时有效地防范网络暴力。
一句好话暖三冬,一句坏话伤人六月。网络暴力离你我并不遥远。惩治网络暴力,需要从你我做起,依法、文明上网,共同抵制网络暴力,共同建设美好和谐的网络家园。
责任编辑:伍智超图片编辑: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