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员沦为信息贩子:利用漏洞获取淘宝收货地址一个卖三百元_一号专案
朱,湖南邵东人,曾经从事催收工作,在发现淘宝客服和物流公司客服的管理漏洞可以用来获取用户实名下的淘宝发货地址后,开始买卖个人信息。平均每个淘宝发货地址可以卖到300元,最高的时候可以卖到380元。仅半年时间,朱就获利近9万元。
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9727元。
判决书显示,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朱在长沙某催收公司工作。在此期间,他通过平时的积累和摸索,找到了可以利用淘宝客服和物流公司客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漏洞。根据客户提供的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获取了这个真实姓名下的淘宝发货地址。2022年2月,朱萌生了出售他人淘宝发货地址牟利的想法,于是在QQ上输入催收、资源、讨债等关键词,搜索并进入相关QQ群寻找潜在客户,结识了网络买家“远方的诗人空”和“眼睛”(其身份尚未核实)。
上线后,朱让下载了“土豆”聊天软件。在软件上聊天时,双方约定由线路负责提供查询到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朱负责利用淘宝客服和物流公司客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漏洞。根据上线提供的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获取被查询人的淘宝收货地址,朱在获取收货地址后反馈给上线。上线“远方的诗人空空”按照每个投递地址300元至380元不等的基准价付给朱,上线“眼”按照每个投递地址230元至280元不等的基准价付给朱。经查明,2022年2月至8月,朱将222个淘宝发货地址出售给网络诗人null,诗人null向朱支付货款66593元。朱将76个淘宝发货地址卖给了网上的“眼睛”,“眼睛”向朱支付了23134元。
2022年6月2日,丁在攸县上网时偶遇远道而来的诗人null,想打听淘宝上一个叫李的收货地址。当天,他通过朋友的手机银行,将800元费用转给了远道而来的诗人null。“远方诗人null”将李某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提供给朱,朱根据上述信息获取李某的淘宝发货地址,再反馈给“远方诗人null”和“远方诗人null”后反馈给丁某。丁某收到李某的淘宝收货地址后,认为这些行为具有危害性,遂于7月7日向湖南省攸县公安局报案。
8月21日,蓟县公安局在长沙将朱抓获。
被告人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98条,非法获利89727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23年3月7日,一审判决:被告人朱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9727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9727元,上缴国库;对该案扣押的作案工具华为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崔烜图片编辑:蒋立冬校对:施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