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向网络暴力“亮剑”_舆论场
擦亮法治之剑,严惩网络暴力。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严惩在信息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以肆意谩骂、恶意攻击、泄露隐私等方式公开侮辱他人的行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释放了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犯罪的强烈信号。
人民遭受网络暴力已经很久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诽谤中伤的图片和视频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网络生态,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安全感,甚至导致了许多人生悲剧。以法治消除网络暴力不仅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网络空之间,没有法律之外的地方。网络的无形性和虚拟性不是“乱说”和“藏钥匙伤人”的理由,更不是弱化边界感和责任感的借口。试图躲在屏幕后面辱骂、侮辱、造谣、诽谤,躲在角落里侵犯隐私、捣乱,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但没有人有肆无忌惮、胡作非为的特权。上网者,无论是躲在电脑里还是手机里,还是躲在昵称和头像后面,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法治社会就是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既是保护合法权益的堡垒,也是不法分子的利刃。必须认识到,网络暴力和现实中一样,可能构成侮辱、诽谤、侵犯名誉和隐私等犯罪。该意见既强调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又明确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在准确适用法律方面的处罚标准,为整治网络暴力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我们还应该看到,网络暴力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为来源难、主体难、证据难、受害人难。这种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让很多网络暴力受害者不得不忍气吞声,自认倒霉。针对司法实践中的这一实际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救济,及时认定行为人,收集侮辱诽谤信息的传播、影响等相关证据材料,等等。可以说,彻底根除网络暴力需要一套法治的“组合拳”,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又要为网络暴力受害者提供切实的保护。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蔓延,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以三部门联合起草发布的《意见》为契机,既要明确“对网络暴力说不”的态度,又要“让法律长出牙齿”,严惩不贷,切实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还网络家园以安宁。
责任编辑:王卉图片编辑: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