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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男子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网友提醒勿游走网暴边缘_中国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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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男子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网友提醒勿游走网暴边缘_中国政库

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的一段视频广为流传。视频中,一名女子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要求查看相册。中年男子同意让女子查看相册,证明自己的清白。在发现相册里没有偷拍的照片后,女子还是警告叔叔:“小心点,不要乱拍。”

随后,该女子在网上曝光这位大叔是个猥琐男,称其身手不凡并不是第一次作案,并称既然没有偷拍,为何不为自己说话?博文发布后,有网友支持点赞,也有不少网友为中年男子撰文,认为中年男子证明自己清白后,女子的做法已经是“恶意造谣”。目前,该女子发布的博文已被删除。

随后,有网友指出,该女子是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的研究生。对此,据@中国新闻周刊微博9日下午消息,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回应称,此事已经在调查中,具体情况等待稍后官方通知。

河北广播电视台官方农民频道微博9日发布的一项网络民调显示,在2万多名投票者中,1.9万名投票者认为该女子的行为“维权过度,伤害了无辜的大叔”,1400多名投票者认为不好评价,只有500多名投票者认为她“维权正常,安全感很高”。

很多网友认为,女性一开始对被偷拍有戒心是真的,但也发表文章揭露一些没有证据的行为。也有网友认为,偷拍事件频发,女性做出这一举动可能是想维护自己的权利。虽然有点过分,但并不深责。

有人认为,大叔之所以没有像女子所说的那样“为自己说话”,可能是因为他对社交网络不熟练,根本没有关注这些内容。也有人质疑女性是否有权利要求看对方的私人手机相册。这合法合规吗?

不少网友提醒,有女性通过网络“曝光”证明自己清白的中年男性,称其为“猥琐男”,也有网友拿出女性的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都在网络暴力的边缘徘徊。

值得一提的是,9日下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的;(2)组织实施“水军”、“打手”;(三)编造“性相关”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四)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道德规范的;(5)由网络服务提供商发起并组织。

就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准确适用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法律。

其中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以肆意谩骂、恶意攻击、泄露隐私等方式公开侮辱他人的。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收集、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蒋晨锐图片编辑:朱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