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9时起“港车北上”开始接受申请_港台来信
根据《广东省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出内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6月1日9时起接受香港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所有人可于7月1日零时起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应用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并在香港拥有机动车。
2.符合香港机动车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为本人注册的香港机动车申请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内地(广东)临时入境许可。机动车应为在香港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牌照的非营运小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座位不超过8个(含驾驶座)。
3.已登记的驾驶人每辆香港机动车最多可登记2名驾驶人,登记后不得更换驾驶人。驾驶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持有内地机动车驾驶证的香港居民。驾驶证准驾车型应当包括他所申请的机动车类型。
责任编辑:万婷婷图片编辑:沈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