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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新规施行_法治中国

6月起,这些新规施行_法治中国

从6月起,一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婚姻登记、交通出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新规即将实施。

比如,两所高校最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罪的量刑规则,明确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在网络上裸聊的,以猥亵罪论处。在地方立法层面,北京市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设立保护热线,设立专门工作人员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

司法解释: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明确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坚持依法严惩,包括明确强奸幼女从重处罚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

针对一些通过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特殊案件,《解释》明确,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在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淫秽行为的,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个人信息退出标准合同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出境个人信息标准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条件和备案要求,明确了示范合同,对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提供了具体指导。

《办法》明确,以订立格式合同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确保个人信息安全自由跨境流动。

《办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重点评估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境外接受者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和方式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个人信息出境的规模、范围、类型和敏感程度,个人信息可能给个人信息权益带来的风险;个人信息出境后被篡改、销毁、泄露、丢失、非法使用的风险,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渠道是否畅通。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扩大到21个地方:可在居住地办理。

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用”试点扩大到21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

“跨省通办”试点主要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方便的问题。根据“跨省办”试点工作安排,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将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调整后,非本地登记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新规:细化受理要求和办理流程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的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流程,完善了分类、回复和转办的办理要求。

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应当终止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处罚的,不予处罚并责令改正;发现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时立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便利交通管理的十项新措施:创新“互联网加交通管理”服务。

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和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民措施,将于6月1日实施。

上述10项新措施分为深化减证便民、创新“互联网加交通管理”服务三个方面,包括:扩大新型私车牌照登记免检试点、实施“二手小客车登记一证通”、方便军人更换大货车驾驶证、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网上视频、方便网上改满分验证教育、方便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

货运车辆检验和试验新规则:定期调整和远程检查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改革要求,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共享,将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周期和频率统一为10年内每年一次,10年后每半年一次。对普通货运车辆实行异地检验检测,普通货运车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明确道路运输车辆已取得网上年检证书的,无需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

工商业用户用电新政策:建立负荷率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个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电价由上网电价、上网线损成本、输配电价、系统运行成本、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构成。

《通知》提出,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在100 KVA至315 KVA之间的,可以选择实行单一或两部制电价;315 KVA及以上的,实行两部制电价。目前执行单一电价的用户可以选择执行单一电价或两部制电价,给予现有企业用户充分的选择权。

同时,选择实施需求电价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使用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求电价按《通知》核定标准的90%执行,以引导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实际负荷特性选择合理容量进行安装,鼓励选择需求电价的用户提高电网利用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电网整体经济性。

“限塑令”新规:明确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的申报行为。

《经营者使用和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6月20日起施行。《办法》新增内容较多,在法律法规条文中明确了《办法(试行)》实施过程中不明确的部分,并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办法》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有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的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建立的全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情况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情况。

《办法》将系统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情况的报告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予以明确,确定每半年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报告应于次年1月31日前完成。

江苏出台医疗保险领域首部特别法:率先建立长期保险制度。

江苏省医疗保险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于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为应对人口大省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江苏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建立残疾人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省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互助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

湖南调整医保统筹政策:不设起付标准,自付7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支付,不设最低起付标准;在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多次起付标准不超过200元,按60%的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支付,每次起付标准为100元,多次起付标准不超过300元。

北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立专门席位接受申诉

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北京市将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立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专座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定期接受专门培训;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受理的咨询、举报、投诉和举报,应当立即纳入北京市投诉处理系统。

责任编辑:蒋晨锐图片编辑:朱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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