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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_法治中国

最高检: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_法治中国

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近年来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主要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延芳表示,近年来,青少年网络犯罪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

那延芳介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多。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和不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分别为236人、3001人和5474人,2022年同比上升82.4%。其指出,由于本罪是最高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涉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较多,但其上游诈骗犯罪往往隐蔽性强、跨境性强、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因此,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成为信息网络诈骗的“工具”,成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重要课题。

那彦芳还介绍,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有多种类型。大致可以分为网络诈骗、赌博、涉毒、黑客、游戏诱发犯罪、直播诱发犯罪等类型。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空,一些未成年人在网上行骗,一些人传播淫秽物品,一些人通过网络出售或购买笑气、毒品等违禁品,还有一些人通过社交网络工具进行欺凌、勒索、闹事。

此外,网络游戏、网络交友、网络偶像化、网络赌博、平台直播等。、网上接触载体的多样化、不良信息的诱导、未成年人的脆弱性,使得部分未成年人“失聪”,增加了网络犯罪的可能性,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带来了新的挑战。

那延芳认为,未成年人不成熟,容易受小利诱惑走上歧途,参与犯罪。一些案件暴露出网站监管制度存在明显漏洞甚至缺陷,监管能力滞后于技术发展水平。然而,一些网络平台传播极具诱惑性的不良信息,甚至违法犯罪的技巧和方法,为青少年犯罪埋下了重大隐患。再加上成本低、收益大、行为隐蔽、取证难,很多人在个别“赚快钱”的错误思想影响下铤而走险。

为此,那延芳明确表示,要重点惩治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犯罪活动的上游——成年犯罪分子。推进源头防治,形成综合保护力量。针对办案过程中的未成年人网络监管问题,加强事前预防和社会治理,配合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多管齐下阻断犯罪。加强网络犯罪防范,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画像”网络犯罪套路,让未成年人提高警惕,增强网络犯罪防范意识,筑牢心理防线。

责任编辑:蒋晨锐图片编辑:朱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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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最高检: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_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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