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宏武一审被控受贿8373万余元_一号专案
2023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洪武受贿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洪武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职务便利, 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包、土地项目开发、获取专项补助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财物。 检察机关请求以受贿罪追究刘洪武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洪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洪武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多名NPC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伍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