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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讨薪”百亿量化私募天演资本,竟牵出股东“抢夺公章”?_牛市点线面

员工“讨薪”百亿量化私募天演资本,竟牵出股东“抢夺公章”?_牛市点线面

北京田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田燕资本”)的人才纠纷曝光被量化为100亿元。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的一份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作为资本原首席人力资源官,李于2020年被公司解约,理由是存在多项失职行为。但李认为,失职原因是“两股东争执并抢夺公章,公章在股东手中,故该员工签字后未加盖公司公章”。

随后,李通过法律手段追回绩效奖金、个体户股份奖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首创支付李奖金及赔偿金共计80余万元。

对此,资本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李女士(即李)是公司的行政人员,而非战略和技术开发人员。该纠纷只是一起普通的劳动纠纷,已经结案,不会对田燕的业务发展产生任何影响。另外,公司两个股东创业以来关系一直很融洽。李女士称两股东有争议抢公章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抢公章’是她劳动仲裁纠纷期间的一派胡言。”

劳资纠纷是由“大量失职”造成的

民事判决书显示,曾担任资本首席人力资源官的李于2014年4月底入职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于2014年9月12日与资本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6日(资本与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关联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均为谢)。2017年7月14日,双方签订了第二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6日。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20年7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向李发出通知,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本单位规定,本单位决定自2020年11月16日起与您(即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离职补偿和竞业限制按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相关约定执行。”

随后,2020年11月4日,李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绩效奖金、年休假工资、竞业限制赔偿金。仲裁未获支持后,李向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资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款492030元;田燕资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阿利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的绩效奖金18124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2019年年休假工资48114.9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16日年休假工资32807.06元,共计80921.96元;田燕资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阿利支付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的竞业限制赔偿金8908元。

对于一审判决,资本、李均提出上诉,法院终审判决为:维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民初字第37815号民事判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2018年年休假工资39532元。加上一审判决的赔付金额,田燕首创共需赔付80余万元。

两个股东抢公章?

公开资料显示,田燕资本成立于2014年8月,是一家百亿级量化私募。已由北京田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田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人注目的调查显示,该公司由两位自然人直接持股,其中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谢晓阳持股80%,监事张森持股20%。

引起市场关注的是,这份民事判决书还涉及两大股东涉嫌内斗、抢公章的往事。

据资本称,作为首席人力资源官,李存在多项失职:13名员工劳动合同未续签或盖章,使公司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留学生社保基数等落户手续未及时调整,相关员工未能及时落户;工作中沟通有很多问题,比如对客户态度不好,客户投诉。2019年11月,资本对李的工作进行了调整。他的工作职责被从产品运营中移除,他只负责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因此,首创认为李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与李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李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李说,2020年7月22日前,他负责签订员工劳动合同,但当天公司法人代表谢给他发来微信,明确要求他做好“三件事”,即新办公室投入使用,协助业务部门弥补人力缺口和公司税务筹划。对于2020年7月22日前到期的劳动合同,李已要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补充盖章”清单中的劳动合同未加盖公章。这是因为当时田燕资本的两个股东发生争执,抢走了公章,而公章在股东手里,所以员工签字后并没有加盖公司公章,而是都签了字。

李提供的证据是其于2020年9月17日与首创法定代表人谢某的微信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显示,李对谢说:“去年年底(注:2019年)你让我交出公司印章时,我说我不是公司股东,更信任股东。现在我很难正常使用印章。公司对我申请盖章有意见吗?”谢答:“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来问我?”

对此,一审法院认定,当时李确实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使用公章,在公章使用上确实存在相关障碍。《田燕资本》认定李不称职显然不妥。二审法院表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予以确认。

不过,上述田燕资本相关人士对本报表示,田燕资本的两个股东创业以来很少意见相左,甚至两个股东的住所相距仅20米。“从田燕OA流程截图可以知道,田燕对于公章的正常使用有明确的制度规范,使用印章需要遵循公司的审核流程,这也说明‘抢公章,内部矛盾’的说法是不实的。”

责任编辑:孙扶图片编辑:沈轲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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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员工“讨薪”百亿量化私募天演资本,竟牵出股东“抢夺公章”?_牛市点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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