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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大学生掏鸟案,到底是咋回事?

回顾大学生掏鸟案,到底是咋回事?

几年前,大学生挖鸟案重回公众视野。2014年7月,河南籍大学生闫和同乡朋友王亚军在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地楼村挖出两窝16只鸟,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鸟类收购商。经鉴定,16只鸟均为国鸟。

文本摘要:

几年前,大学生挖鸟案重回公众视野。2014年7月,河南籍大学生闫和同乡朋友王亚军在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地楼村挖出两窝16只鸟,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鸟类收购商。经鉴定,16只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被判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同日,河南省高院驳回再审上诉。在公众眼中,“大学生掏鸟”案早已尘埃落定,涉案的严也在服刑。例如,年轻力壮的大学生闫,本应在校园里学习,却因挖16只鸟而被判刑10年半。五年来,“大学生挖鸟”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无形中成为人们观察法治建设的样本案例。
回顾大学生掏鸟案究竟是肿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柯睿

几年前,大学生挖鸟案重回公众视野。

2014年7月,河南籍大学生闫和同乡朋友王亚军在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地楼村挖出两窝16只鸟,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鸟类收购商。经鉴定,16只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被判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

7月8日,此案又开始轰动。同日,河南省高院驳回再审上诉。然而,闫的父亲闫爱民并不打算对此抱怨。TA打算向最高法院上诉。

在公众眼中,“大学生掏鸟”案早已尘埃落定,涉案的严也在服刑。作为父亲,闫爱民跑去为儿子申诉,感情令人感动。闫爱民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是TAの.的合法权利虽然申诉未必能给TA带来预期的结果,但案件一直延续至今,值得深思。

本案由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适当,驳回再审上诉。

案件发生后,经媒体披露,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诸多讨论。

可以说,案件的审理也是一个向公众普法的过程,尤其是有效地引导了公众“更多地了解鸟类、动物、植物的名称”,普及了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个“普法课”的成本太大了。例如,年轻力壮的大学生闫,本应在校园里学习,却因挖16只鸟而被判刑10年半。

7月8日,河南高院法官在驳回上诉通知书前告诉闫爱民,“这个案子关注度这么高,三级法院审了这么久,不是因为难闫哮天,而是因为TA确实犯了罪。”法官的这番话很有人情味,希望能让闫爱民稍微松一口气。

作为司法工作者,有时候,这些在法律框架内的人性化表达,也能起到积极的济世、安慰人心的作用。

俗话说,法无外乎人情。这意味着法律一般不会超越人类社会的情感,即基本符合社会伦理和人们的思想感情。而这里的“人情”就是追求公平正义。在现代社会,这属于一种人文关怀。

颜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对其违法行为负责。既然法律判决已经生效,TA和家人当然应该尊重法律,尊重判决。然而,严毕竟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他因非法捕鸟而锒铛入狱无疑是一大憾事。而他的父亲却跑来跑去替儿子诉苦,可谓是他的慈悲。

所以法官和当事人家属基于法理和人情的沟通,体现了司法的人性。

此外,虽然案件已经终审,但闫爱民等当事人家属仍坚持申诉,对司法机关认定鸟数的细节提出异议。代理律师还认为,本案的关键是至今没有查明鸟类的数量。颜挖鸟的时候,很多目击者都在现场,但是法院至今没有调查核实。

由于这些细节也是案件的要素,有关当局有必要积极回应这些投诉,认真澄清,依法核查相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毕竟这个案子和这些投诉的背后,关系着一个普通年轻人的命运和整个家族的未来。

五年来,“大学生挖鸟”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无形中成为人们观察法治建设的样本案例。面对当事人家属的投诉,司法机关必须继续秉持公平正义而不失温度的原则,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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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学生因挖鸟巢被判十年,即将刑满释放。父亲:判刑比人贩子还重!

文|历史知识研究所

编辑|历史知识研究所

挖出一个鸟窝,被判十年,这个判决是不是太重了!

这是一个过去了近十年的案件,最近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上了热搜,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

最早出现在官方媒体2014年某一天的《郑州晚报》上,占了几个版面,但标题很有冲击力,“16只鸟被捞出,判十年”。

这个简短的标题一下子击中了读者的心。什么鸟可以判十年?谁能买单?为什么这么重?

如今,将近十年过去了。该案的两名当事人王亚军已刑满释放,被判10年6个月的闫即将刑满释放。时至今日,仍有关于量刑是否过重的争论。

那么为什么最近这个事情又被重新提起来讨论呢?是因为4月份,央视一主持人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短文。

本文将近期发生的几起大案联系起来,包括大学生挖出鸟巢案,并对几起案件进行了对比。贪污近两亿元才判了五年,挖出一个鸟巢才判了十年。

不管TA的发言意图是什么,TA的讨论都是实际发生的事情。几经比较,很难不让人怀疑对两个大学生的量刑是否过重。

在舆论的冲击下,出现了“人命不如鸟命贵”、“人贩子没那么严重”等多种不同意见

网友们义愤填膺,但ta们似乎完全找错了方向。这些东西性质不同。真的可以一概而论吗?

到现在还有人不知道事情的始末,那我们就从头看一遍,看一看所有的资料,看看这两个大学生到底有没有不义。

严的个人行为是恶劣的

2014年,在家玩耍的の·王亚军和闫啸天无事可做,于是他们去山上挖鸟巢玩。

对于80、90后的童纸一代来说,没有娱乐。小时候只是在山川里钓鱼,钓鸟。不知道有多少个麻雀窝,TA就是其中之一。

两个人玩得很开心,抓到了一只很稀有的鸟,看起来很漂亮,于是顺手挖出了附近的几个鸟窝。事实上,他们挖出的是国家保护动物燕隼的鸟窝。

将幼兽拉出来后,颜出于好奇将幼兽带回家中饲养,并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出售幼兽。

由于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燕直到卖出几个才被警方注意到。关于TAの的资料写得很详细,孙艳的照片也很清晰。警察找到了颜和王亚军。

到颜夫妇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塔家已联合出售幼龄游隼约十只,这种鸟销量很大。这是不是说明ta们在抓这种鸟?

如果真是这样,那TA一点都不委屈。非法捕捉、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从颜的故意逮捕到拐卖,每一步都是违法的,属于典型的累犯。至于助教的证据,是在颜的父亲坚持上诉的情况下才被完全拿出来的。

严夫妇落网后,公安机关仔细清点,一直算下来,一共挖出了32个鸟巢。

其中游隼28只,TA鸟4只。虽然TA鸟不是珍稀动物,但它们的行为还是破坏了自然环境。

这是事情的基本过程。不管最终的量刑结果如何,出售、捕捉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确实存在。至于量刑,必须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

近年来,网上经常报道一种稀有动物在地球上彻底灭绝,将永远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这些野生动物有的死于栖息地破坏,有的死于偷猎,有的群体在自然界逐渐灭绝。无论哪种生物消失了,都是大自然生物多样性的损失。

前几天网上有一篇文章说东南亚爪哇虎物种灭绝导致科莫多巨蜥快速生长,成为当地的害虫。

生物链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作为巨蜥天敌的爪哇虎在灭绝后,放开了对巨蜥种群的限制。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从未放松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的故事也在电影中广为流传,藏羚羊被偷猎到了灭绝的地步。正是无数与偷猎者殊死搏斗的工人,他们的生命才得以延续。

我国的大熊猫、朱鹮等珍稀动物对TA的保护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偷猎者在非洲最为猖獗,大象、犀牛、黑猩猩等动物也不能幸免。

为什么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能做得这么好?一方面是因为国家环境比较好,另一方面是用严厉的惩罚来震慑人。只有用严格完备的法律来规范行为,才能彻底杜绝不良行为。

那么,回到燕的行为,TAs逮捕燕隼并出售燕隼幼崽以获取商业利益是违法的。这种违法行为有什么正当理由?

TA,这种行为是公然违反法律的,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和侮辱,所以被判刑是必然的。

在判决期间,他们的父亲坚持为他们的儿子上诉。他一方面坚持说童纸不知道是什么鸟,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被判了重罪。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两个人真的是无意识的挖鸟巢吗?从公安机关提供的完整证据来看,似乎并非如此。

公安机关的完整证据

严的父亲在儿子被判刑后坚持上诉。儿子第一次被抓的时候,还在外面打工。Ta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回家,希望公安机关能手下留情。

颜那时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作为一个走出农村的童纸,一个美好的未来已经在向TA招手了。如果因为这件事被监禁十年,他的人生基本上就完了。

另一名嫌疑人王亚军的父亲也持同样的观点。两位父亲试图搜集证据证明儿子不知道这是珍稀动物,纯属无意。

最后,的父亲闫拿出了一份村民签名的请愿书。虽然写的很真诚,但也许是这段时间,颜的爸爸真诚地向每一个邻居求助,希望TA们能帮他把孩子的卷子做好。

因为颜已经是大学生,颜的父亲闫爱民也找到了学校,希望学校能提供帮助,争取案件有个好结果。

但在完整的证据面前,无论闫爱民有多累,这些都是徒劳。

在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中,颜对某社交软件和某吧进行了完整截图,明确了解到白白不止一次发布出售的信息。

如果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一次,那么闫已经被公安机关盯上TA好几次了。这能是无意的吗?

在颜关于出售燕隼的评论中,也有人提出燕隼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买卖。但是,当时TA执意要卖,以为只是几只鸟而已。

其次,颜和王亚军声称不知道这种动物是燕隼,但经过调查,颜是河南省鹰隼协会的会员,也就是说TA对这种动物有所了解,不存在完全失明的情况。

第三,颜和王亚军的行为更像是在针对燕子隼。30多窝20多窝都是燕子猎鹰的窝。很难相信这是无意的。

两人都是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两位老父亲一方面出于对子女卷子的信任和维护,坚持对儿子的案子提出上诉,另一方面也不希望儿子的美好未来毁于一旦,但犯罪就是犯罪,亲情不能成为借口。

两位父亲还表示,因为上诉太多,法官也很反感,像瘟神一样看着ta们,每次都没有结果。

在多次上诉和败诉中,法官不止一次向闫爱民解释,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但闫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2015年,在此案的一审判决中,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这意味着TA在监狱里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尘埃落定后,暂时告一段落,但这次又被提起,主要有两个原因。

纵向比较,事件中的阎是否过重。

对比这几年的贪官、拐卖等案件,这些案件有的特别恶劣,还没判十年,挖个鸟窝判十年,有些说不过去。

社会争论的焦点

首先,挖鸟案和拐卖人口案相比,有的人贩子被抓后拒不承认,也不主动坦白。被判刑后,还可以通过假释或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往往几年都坐不住。

而这两个大学生被判了近十年的有期徒刑。是不是说被拐儿童的卷子不如鸟珍贵?

首先,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

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颜的行为是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空,同时出售国家保护动物获取利益,践踏国家法律保护的成果。

可以说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完善的,两人都是依法惩处。

关于人贩子的量刑,不能和野生保护法混为一谈,各有各的法律体系。可以说拐卖相关法律需要完善,但不能把两者放在一起说“人不如鸟”,这是不正确的观点。

要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司法公正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不管你持有什么样的观点,犯了错误一定会受到惩罚,这是肯定的。

对于人贩子,可能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于贪官来说,大多在经济上犯了罪,量刑自然是按照特别法分类。不能因为个人情绪而一概而论。

当然,所有这些社会争论都是由一些媒体引发的。在ta们的口中,经常强调颜因为挖鸟窝被判十年,故意淡化主罪,让人一看就觉得是因为挖鸟蛋被判了这么重的刑。

其实这是严知法犯法,故意捕捉、贩卖珍稀动物的一个集子,不是因为挖鸟巢被判刑,而是因为非法买卖珍稀动物,在数罪并罚下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刻意扬长避短,报道真相会严重误导公众,再加上社会矛盾的催化,这件事会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挖出鸟巢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背后的问题很复杂。虽然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建设已经颇有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否则严也不会捕捉到这么多游隼。

另一方面,缺乏教育和法律意识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明知事情有风险,但权衡利弊后,为了利益肯定会受到惩罚。

根据判决,严很可能将于2025年前后出狱。但由于表现良好,得到了一定的减刑,所以不到一个月就可以出狱回归家庭。从TA在监狱的表现来看,TA已经彻底改过自新了。

颜得知父亲屡次为自己的事业奔波,便写信安慰父母,希望TA人能安居乐业,改造自己。

一切都很顺利。现在颜的父亲已经停止上诉,他准备迎接儿子出狱。出狱后,严哮天在Ta的生活中只要能努力,很快就会成为过去,未来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这件事也提醒大家,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还是很完善的,人类只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破坏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肯定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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