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报“农业执法人员持菜刀伤人”:警方已受案并传唤当事人_直击现场
5月25日下午,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发布通报称,5月24日,有媒体报道“重庆一农业执法人员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当街伤人”,报道所涉人员为九龙坡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下属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基本属实后,该委员会立即责令工作人员陈某依法配合调查。
根据九龙坡区公安局的详细信息,事情发生在4月29日(周六)15时40分左右。陈某用私家车搬家,为了方便搬东西,把车停在了杨家坪杨刚大道的一家店铺前。店家王让他把车挪开,两人发生口角。然后回到他附近的家,拿了两把菜刀到现场,划伤了王的脸。
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并将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伤者正在组织伤情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根据高二三部颁发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组织器官外观损伤或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天后进行鉴定。构成轻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反者进行治安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理。
九龙坡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表示,将根据公安机关的最终结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公布。
责任编辑:陈兴王图片编辑:蒋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