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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误将甲醇当白酒致4人死亡,两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_一号专案

婚宴误将甲醇当白酒致4人死亡,两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_一号专案

村民自己举办婚宴,帮工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倒给客人,导致4人死亡,多人中毒。近日,两名被告人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判刑。

2020年12月,南川区某镇村民王决定在村里办婚宴。12月3日上午,王买了2桶散装白酒放在家中。当日下午,王购买了2桶醇基液体燃料用于宴会烹饪,并放在家中另一处。燃料装在白色塑料桶中,没有特殊标识。酒席上负责斟酒添酒的是张。王告诉张酒的存放地点。12月5日上午,张某看到装满燃料的塑料桶后,误以为桶内装的是食用白酒。随后,将误认为是酒的醇基燃料倒给客人饮用。

其间,有客人提出“酒”的味道不对,张品尝后觉得味道不一样。在场的人都认为所用的酒壶有问题,于是张不再倒酒。吃完早饭,张看到其他塑料桶,意识到酒可能倒错了,但他没有告诉别人。当天中午,张某仍拿着混有醇基燃料的酒壶倒白酒,午饭、晚饭时继续给客人倒酒。随后,参加酒席饮酒的黄、李等4人相继死亡,多名客人因中毒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4名被害人均为甲醇中毒死亡。取样的醇基燃料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酒精含量大于70%。

后由南川区检察院于2022年2月14日向南川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王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南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酒席负责人,在没有仔细辨认的情况下,将酒精燃料误认为酒,供客人饮用。在意识到可能将其他液体误认为白酒供客人饮用后,既未告知宴会客人,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且在意识到酒可能有误后仍继续为客人倒酒,属于疏忽大意、过于自信。作为东道主,王有义务确保食品安全。醇基燃料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和有毒的液体。王违规购买后,未将燃料存放在一般人无法触及的地方妥善保管,也未按有关规定在生物燃料桶上粘贴醒目的标签和标志,致使客人误食,造成4人死亡,多人中毒。两人的行为与结果的发生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事实,南川区法院判处张、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说:

农村自办酒席群体性伤亡事件的背后,有着食品安全风险高、监管难、管理制度不完善、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缺失等更深层次的原因。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大农村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监管体系,从源头上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村的集体聚餐关系到千家万户,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责任编辑:伍智超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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