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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档次与宣传严重不符,探店博主吃的美食为啥消费者吃不到

食材档次与宣传严重不符,探店博主吃的美食为啥消费者吃不到

漫画/李晓军

“京沪首创高端自助服务”“只要花700多元,就能打卡进入高端自助服务”…

在某自助火锅的宣传视频中,酒店场景非常高端豪华,一对一管家服务,剥虾切肉,服务员全程在线,食客只需要坐在位置上动动嘴就行;自助餐桌上整齐摆放着上百种优质食材,大波士顿龙虾、新鲜东星斑、拳头大小的鲍鱼、堆三文鱼片等。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短视频平台上几乎随处可见这个宣传视频。然而,上海的王先生近日到店消费,发现店内食材等级与商家宣传严重不符。

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现在打开短视频,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探店视频,探店博主声称可以用非常实惠的价格享受到各种高端食材。但其实有时候顾客和探店博主明明去的是同一家店,却能吃到质量更低的自助餐。

对此,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呼吁,商家应以口碑和品质取信于消费者,不应利用虚假宣传获取流量;逛店博主要真实反映就餐体验,不要虚假宣传。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处罚机制,及时查处虚假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推广视频很有吸引力。

店内服务严重萎缩。

“探店博主吃货很多,昂贵的高端食材无限量供应,我也花了一样的钱。为什么我享受不到这些服务?”王先生说,值钱的牡丹虾、小龙虾都没有了,只有冻虾;帝王蟹和波士顿龙虾缩水很大,一只都没有了;东星点的鱼散了,垮了…海鲜区没什么新鲜的,甜点区用的是蔬菜奶油。另外服务员短缺,服务质量一般。

后来王先生看了一下某评论软件的评论页面,发现除了前几页的正面评论,很多都是体验差的吐槽,让他“种草”。最近有很多疑问。

宣传自己的餐厅无可厚非,但是食材质量和服务相比宣传片明显下降,让很多消费者难以承受。在社交平台和商家评论区,很多消费者吐槽:“你是不是把买食材的钱都拿去请博主吃饭了?”

那么,如果食堂的菜品与宣传视频的内容不符,是否可以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虚假宣传可以分为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前者是虚构和捏造的信息;后者是指信息本身是真实的,但经过刻意安排后,具有误导性和欺骗性。如果宣传内容达到欺骗、误导消费者并进一步影响其交易选择的程度,应认定为虚假宣传行为。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潮认为,短视频宣传内容与店内实际菜品不符,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根据视频宣传内容要求商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如果不能提供,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如果商家故意通过虚假视频内容欺骗消费者,也可能构成欺诈。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价款的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计算。

用替代品代替佣金。

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除了短视频平台上的商家或者付费探店博主来推广,有些探店博主甚至不请自来,主动帮商家推广。

据知情人透露,短视频营销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宣传方式,一些网络名人中的博主甚至可以和商家达成合作。如果消费者通过视频中的链接下单消费,博主可以赚取相应的佣金。随着这种营销方式的流行,网上出现了一些“云侦探店”的博主,他们从来没有去过这个网站。他们会通过其他渠道刮一些素材,一起做宣传片,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赚取流量。他们发布的视频有时可能会适得其反。

“不到100元的自助餐,小龙虾、鲍鱼、螃蟹、三文鱼都可以无限量吃。购买链接在左下角,快刷过的朋友一波。不知道这个好处什么时候就没了。”今年4月初,山东青岛的赵女士在手机上刷了这个探店视频后非常兴奋,立即通过链接购买了两张自助烧烤券,每张79.99元。

但当她来到食堂,满满的期待突然变成了失望:“视频里的鲍鱼和三文鱼店里没有,主要是中餐和烧烤。有小龙虾,但不是宣传中的麻辣小龙虾。要小很多,需要自己煮。”

其实食堂也是受害者。餐厅回应称,从未宣传过店内有无限量的螃蟹、三文鱼等食品,因为自己的定价导致利润非常低,根本买不起。赵女士看到的探店博主拍摄的视频虽然同名,但其实是其他地区的同一个品牌连锁店。他们确实有这些食材,但是自助餐价格也高很多。

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未经核实就发布的视频,不仅让消费者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也让商家成为受害者。在短视频下方的留言中,确实有博主承认使用了其他店铺的视频,视频是在店铺开业前一天发出的。

在任潮看来,无论逛店博主是否受雇于店铺,是否收取费用,甚至通过产品介绍、经验分享、消费评价等形式,只要逛店博主直接或间接推销产品或服务,其行为都构成互联网广告。博主的行为应当受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约束,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逛店博主受雇于店家,因虚假宣传而收费,任潮认为应与店家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在特定情况下承担先行赔偿责任。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记者了解到,商家在开业初期大肆宣传,引流完成后因虚假宣传被处罚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为什么虚假宣传之风屡禁不止?

“这是因为自助餐的虚假宣传具有隐蔽性,监管部门往往很难主动发现。在认定上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困难。”任潮认为,博主推广的视频往往在灯光、角度、剪辑等方面都经过精心挑选。,而商家和博主也会以此为借口,说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现实有出入。同时,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商家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虚假宣传。

加强监管,依法严惩

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如果开店博主的视频误导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消费者和商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何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旭律师表示,商家可以直接与开店博主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撤回虚假宣传内容。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当地消协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逛店博主的虚假宣传行为。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消费者和商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果逛店博主的虚假宣传行为给消费者或商家造成了实际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月16日,中消协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2)》,提出加大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如何解决自助餐长期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

任潮认为,不同的平台、不同的主体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商家应该诚信经营,不能用虚假宣传来获取流量,而应该提供与宣传内容一致的产品和服务,用口碑和质量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自助餐行业的了解,了解价格和服务的合理范围,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遇到虚假宣传,可以主动投诉或者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博主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真实反映就餐体验,不得虚假宣传或故意误导消费者;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短视频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在内容中明确标明“广告”字样。

“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处罚机制,及时查处虚假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任潮说。

采访中,有消费者认为,营造良好健康的探店生态,不能只靠执法部门,短视频平台也应该有所作为。对此,有平台官方客服回复。用户可以投诉举报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的视频。平台官方将通过警告、移除视频、降级账号、禁止投稿等方式打击此类行为。同时,平台呼吁探店博主秉持客观真实的原则,如实反映个人消费体验。

对此,任潮也认为,短视频平台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网络社区自治条例,加强内容审核,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责任编辑:陈建慧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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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食材档次与宣传严重不符,探店博主吃的美食为啥消费者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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