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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的温度|世行新指标,破产新方向

破产法的温度|世行新指标,破产新方向

2023年5月,世界银行发布了两个重要文件,即B-READY方法论手册和B-READY手册与指南。加上2022年12月发布的概念说明,这三份文件的文件体系将近1000页,这预示着世界银行的商业环境评估及其体系将迎来革命性的变化。

营商环境评估制度「新」在哪里?

近两年来,在保持评价指标体系可量化、可改进、可比较的基础上,世界银行颠覆了整个营商环境评估体系:

第一,新体系更注重对整个民营经济领域的影响,而不是简单地关注市场主体;

第二,新体系比只关注市场主体的监管负担更关注监管质量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新制度更注重规范的执行,而不是监管规范;

第四,新体系更注重数据的代表性,而不是数据的可比性。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新体系摒弃了原有的基于模拟案例的指标设计,不再单纯以单一的现有学术研究成果作为指标设计依据。

世界银行建立了一个三支柱体系:监管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及效率。此外,它还特别关注各种指标的数字化程度、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性别平等。

新系统将从2023年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试点和推出。按照计划,新的评价体系将以每年五六十个经济体的速度,在三年内全面铺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列为第一阶段试点评价对象,中国将于2024年迎来新指标体系下的首次评价。

在具体指标设计上,新体系仍保持10项指标的规模,从启动、运营到退出,关注商事主体的全生命周期。但指标有增有减,世界银行也全面更新了各项指标。

“商业破产”的新变化

根据新的世界银行体系的方法,世界银行重新设计了“企业破产”:

第一,“商业破产”更多考虑的是破产清算和重整。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既要保证没有经营前景的企业及时退出,也要保证有可能得救的市场主体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对“商业破产”的考察以三支柱体系为出发点:

(1)与破产相关的法律框架,重点是与破产相关的制度规范。

(2)与破产程序相关的制度和运行基础设施,重点是执行层面相关法律框架的配套保障。

(3)破产程序的效率和效益,重点是破产清算和重整程序的效率。

第三,“商业破产”指数的具体得分是否取决于企业灵活性得分(FFP)和社会效益得分(SBP)。两个分值通常所占比重相同,每个分值都能保证相关指标得到满分。

第四,在分数计算上,三大支柱内部指标分布差异较大,但三大支柱在总分中所占比例各为三分之一。

“商业破产”指标体系

“商业破产”三支柱体系分为7个目录、15个二级目录和45个指标。

第一支柱聚焦“破产程序监管质量”,涉及3个目录、7个二级目录和29个指标。

1 .“法律和程序标准”,涉及三个二级目录:

(1)“破产程序启动前后”涉及五个指标:破产程序启动前债务人管理层为避免破产所做的努力、破产不可避免时缩小破产范围的责任、庭外重整机制重整程序的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和破产程序启动的条件。这一指标体系部分吸收了原《处理破产》中的破产程序启动系数,不仅涉及主体层面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能否在破产清算和重整程序之间自由选择,还涉及破产原因设计中现金流标准、资产负债表标准或其他标准的选择。显然,新的评估体系侧重于破产程序启动前的制度规范。

(2)“破产清算与重整程序”还涉及债权申报的通知、重整计划的表决、重整计划的表决方式、重整程序中异议债权人的保护、重整程序向破产清算程序的转化等五个指标。改变了指标体系,部分吸收了原《破产处理》中的重整系数和债权人参与系数,强调了重整分组、远程表决和异议债权人保护,并明显强调了破时破的理念,反对因重整无效而消耗资源。

(3)“破产管理人职业化”有三个指标:资格要求、取消资格条件、任免机制。这一指标的设计可以看作是贯彻新评价体系中更加强调的破产基础设施理念的制度性措施。

2.“财产和利益相关者”,涉及两个二级目录:

(1)“债务人财产管理”有六个指标:自动中止程序、自动中止程序的例外和救济、现有合同的必要继续、可负担的合同和财产的拒绝、有偏见和欺诈性交易的取消、破产程序启动后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优先性。这一指标体系部分继承了原“破产”指标下债务人财产管理系数的内容,但特别强调了自动中止程序、自动中止程序的例外和救济,并设置了两个指标。

(2)“债权人参与”有五项指标:债权人代表、债权人知情权、有担保债权优先权、职工债权和环境债权优先权、职工债权特殊机制。该指标体系部分继承了原“破产”指标下的债权人参与系数,但增加了两个新的关注点:一是明确提及环境债权优先,这是在“商业破产”指标中贯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另一种强调破产程序中员工债权的优先性。

3.“特殊程序”,涉及两个二级目录:

(1)“小微企业”有三个指标:小微企业重整的可得性和标准、小微企业重整简易程序向破产清算程序的转换、小微企业最低债务免除标准和条件。这个指标是全新的,符合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关注中小企业破产制度的趋势。

(2)“跨国界破产”有两个指标: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框架和与外国法院和外国破产程序代表合作的法律框架。跨境破产指标也是全新的内容之一。

第二个支柱侧重于“破产过程中机构和业务基础设施的质量”,有两个二级目录和12个指标:

1.“电子和在线服务”涉及两个二级目录:

(1)“网上司法”包括网上提交破产申请、网上支付法院受理费用、法官和律师网上案件管理系统、破产管理人网上案件管理系统、网上拍卖和网上开庭等六项指标。

(2)“与破产程序相关的电子化服务和公共信息发布”有四项指标:网上司法与外部系统的互联互通、破产程序相关裁定的发布、破产程序信息的发布和破产管理人登记信息的发布。

从破产法的角度来看,该指标体系完全响应了世界银行新评价体系要完全电子化的要求。

2“公职人员和破产管理人”,涉及两个二级目录:

(1)“破产法院或破产法官的专业化”有一个指标,即被调查的最大经济体是否有专门的破产法院或普通法院是否有专门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

(2)管理人的“资格要求”包括一项指标,即在实践中对破产管理人的特殊资格的具体要求,是否有专门的培训。

这两个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对破产司法和破产实务专业化的态度。

第三支柱侧重于“破产程序在实践中的效率”,有两个二级目录和四个评价指标:

1.“实践中的破产清算程序”涉及两个指标:破产清算程序的时间和成本。

2.“实践中的重整程序”还涉及两个指标:重整程序的时间和重整程序的成本。

显然,世界商业环境新评价体系中“商业破产”的指标设计势必成为中国破产法律制度演进和破产司法改革的指南。

未来,中国要想在“商业破产”这一指标上获得高分,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需要研究概念书、方法论手册以及注释和指引等文件,吃透方法论,根据指标设计和问卷拆解得分点,在破产法修订中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应对。这一点尤为重要,比如自动中止制度,自动中止的例外和救济,跨境破产,小微企业破产制度的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破产司法改革和破产管理人的职业化,进一步提高破产程序的质量,提高破产程序给债务人、债权人和社会带来的效益。

(作者陈是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军剑图片编辑:胡梦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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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破产法的温度|世行新指标,破产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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