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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赖车乘客被行拘:向“谁闹谁有理”说不

马上评|赖车乘客被行拘:向“谁闹谁有理”说不

“两名乘客因为上网纠纷,被行政拘留7天。”上热搜了。应该说,这件事给了当事人一个深刻的教训,警方的处理也传达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对“谁闹事谁就是对的”的现象说不。

其实并不复杂。杭州两位乘客,一位25岁的女性,一位54岁的男性,对网约车司机的服务有投诉,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要求得到相应的处理。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有些诉求还是要通过合理的渠道去反映和投诉。警方在接警之初通过调解、劝导的方式解决,是合理合法的。

不幸的是,两位乘客不听警察的劝告,就是不下车,司机只好把车开回居民区。第二天,司机发现两人还在车上,再次报警。西湖分局离开派出所接受警方处置。期间,两人仍不听民警劝说,拒绝下车,直至被民警传唤出派出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两名乘客行政拘留7天。因纠纷长期占用车辆,妨碍车辆使用,给车主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大。治安处罚是没问题的。同时,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也可以证明行政处罚的正当性。

诚然,对这件事的热搜总会转冷,但它的教训不应该马上被遗忘。靠车的两个人,网络是父女关系。为什么当时两人都没有冷静下来,尤其是在警察劝说或者离开的时候,离开网络去寻找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可以想象,只要两个人中有一个人“退一步”,就不会坚持在车里待20个小时以上,也不会被行政拘留。

“不听警察劝说”应该会给当事人和旁观者一些触动。现实中有些人遇到困难容易专一,不听劝。在一些纠纷中,当事人集体情绪的“一致性”导致矛盾不可控甚至严重后果的情况并不少见。可见,能够听从警察的劝说,也需要当事人情绪冲动得到控制,矛盾纠纷得到理性克制的处理。

警察对民间纠纷的劝导,可以对纠纷的进一步激化起到威慑作用。但在一些纠纷中,当事人“讲道理”,无视可以直接约束其行为的行政力量的存在,不听警察的劝导,导致很多原本有望劝导成功的案件。更何况很多纠纷往往都是因为一方无理取闹引起的。如果不制止,可能会助长“谁闹事谁就是对的”的不良风气。

“听从警察的劝说”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当然,这也是对警察执法能力的考验。说服的目的是解决矛盾,而不是“得过且过”或者无原则。劝导的适用是纠纷未达到强制阶段,可以及时有效地防止纠纷升级,对协调社会经济利益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换句话说,更加积极主动地劝导化解纠纷,既是公安机关的属性,也是社会现实的迫切要求。

劝导也是执法的一种手段或措施。如果当事人顽固不听民警劝说,继续一意孤行,甚至故意激化矛盾,量变就会导致质变,最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甘琼芳图片编辑:陈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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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马上评|赖车乘客被行拘:向“谁闹谁有理”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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