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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有执法舒适区,才有盯着“拍黄瓜”的打假人

马上评|有执法舒适区,才有盯着“拍黄瓜”的打假人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布的一份文件称,当地多家餐饮企业向协会举报当地一对闫姓父子利用餐饮企业销售“拍黄瓜”等凉菜,并通过频繁举报向餐饮企业索要高额赔偿。自2020年以来,他们已经举报了49次。小饭馆的经营者刘说,他家的菜单原来没有“拍黄瓜”,闫主动要了一份“拍黄瓜”。没想到后来餐厅被举报了。

其实,关于“拍黄瓜”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7月,安徽合肥一家餐厅曾在外卖平台售卖“拍拍黄瓜”,被罚款5000元,疑似因被“专业记者”举报。此前,2017年,广州一家火锅店因卖黄瓜被重罚1万元,引发公众争议。

为什么一小碟“拍黄瓜”屡屡引起轩然大波,成为“职业打假人”最喜欢举报的物品之一?

“拍黄瓜”看似家家都会做的家常菜,却属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个特殊类别——“卖冷食卖生食”。夏季凉菜,如拌黄瓜、咸毛豆等,由于没有经过热处理,容易滋生细菌,变质。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对“制售生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餐厅有不小于5平方米的制作凉菜的专用房间,有更衣洗手两次的消毒设备。仅仅一个5平米的凉菜间,就挡住了大部分小餐馆合法经营“黄瓜拍”。

于是,这就形成了严重的认知鸿沟:大家都认为“拍黄瓜”是家常菜,但对于没有取得凉菜许可证的小餐馆来说,却是违法的。

此外,一些“职业打假人”兴风作浪,故意激化矛盾,浑水摸鱼。目前,一些职业打假人已经偏离了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初衷,转而“滥用技术规则”举报、胁迫商家特别是小微企业牟利。有的密切关注《广告法》禁止的极端词语,如商业广告中的“最”、“顶”、“第一”,有的密切关注一些初级农副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有的针对小餐馆的“拍黄瓜”。

老板吹嘘他的栗子是“最好的”;农妇卖自己做的红烧肉,没有标签;小餐馆卖“黄瓜拍”。这些行为违法吗?当然是违法的。但是,违法情节有多严重,社会危害有多大?普通人心里自然有杆秤,从相关的新闻帖子就能了解大家的态度。但由于这些违法行为,证据容易固定,认定标准相对简单,简直就是棺材上的钉子,而且非常容易被举报和执行,成为了执法的舒适区。

因为这样的执法舒适区,结果这些项并不是严重违法,就被筛选出来,占据了多年的新闻热点榜,也背离了相关法律的立法初衷,浪费了宝贵的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

不是说这些违规行为不应该控制,而是应该明智地使用行政资源,不应该被“职业打假人”牵着鼻子走,法律不应该成为职业举报者的勒索道具。

目前,行政处罚法明确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原则,已成为依法妥善处理此类轻微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这次株洲举报“黄瓜拍”,也是稳步解决。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织市场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和被举报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就探索“首违免罚”监管服务的具体措施达成共识。

走出执法的舒适区,把执法资源投入到群众真正关心的急、急问题上,一定会获得群众的认同。

责任编辑:沈关哲图片编辑:乐浴峰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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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马上评|有执法舒适区,才有盯着“拍黄瓜”的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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