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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今年起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此前已过渡三年_中国政库

江西今年起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此前已过渡三年_中国政库

5月16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确认今年不再执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今年享受加分的情况有四类,分别是: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可加20分;考生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可加10分;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可加5分。

与上年有关规定相比,取消了“江西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漳平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江西省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砚山县陈方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中的少数民族考生”类别。

2019年,江西省开始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同年,《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介绍,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经省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年至2022年过渡期内保持5分不变,2023年起不再加分。

论文注意到,2020年至2022年,江西省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分别为1918人、2302人和2314人,其中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分别为377人、389人和470人。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的邻省湖南也开始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今年3月,《湖南省享受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查办法》指出,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获得15分,2025年起高考加分10分,用于全国高校招生;

2023年、2024年,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获得10分,用于我省省属高校录取;2025年取消高考加分;

2023年、2024年少数民族人口占县半数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用于我省省属高校录取;2025年取消高考加分;

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过半数的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3分,用于我省省属高校录取;2025年取消高考加分;

2023年、2024年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获得3分,用于我省省属高校录取;2025年取消高考加分。

本办法所指的民族自治地方是指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自治州、自治县、县(区);少数民族人口过半的县指会同县、沅陵县、绥宁县、江永县、石门县、慈利县;民族乡是指民族自治地方除民族乡以外的民族乡。散居地区是指除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过半数的县和民族乡以外的地区。

责任编辑:王俊图片编辑: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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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江西今年起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此前已过渡三年_中国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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