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525万中495万为刷单:二审维持原判,退还9成服务费_一号专案
此前,江苏一家纺织商户与一家直播公司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商家支付80万元服务费,并额外支付6%的线上结算佣金和4%的线下结算佣金,而直播方应完成不低于400万元的实际销售额。未达成协议的,按相应比例退还服务费。结果,虽然商品交易总金额达到525万元,但有495万元的交易在发货前被取消,判定为刷单。实际交易金额只有29万元。
法官表示,根据合同约定,法院判决直播方退还服务费共计72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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