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本科符合条件者可补20万_长三角政商
温州鹿城区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本报讯(www.thepaper.cn)5月16日从区政府官网《人才住房票补实施细则(试行)》中发现,与现行政策相比,征求意见稿拟将原参与配租的F2、F3人才纳入配租补贴范围,并将人才购房来源扩大至新建商品住房和政府同意的二手住房。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鹿城区对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的资助,对B、C、D、E、F1、F2、F3类人才分别给予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根据《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F(优秀人才)分类标准,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为F2人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由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为F3人才。
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住房补贴的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日制工作合同,并以鹿城区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其中,F类人才限于在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中全职工作的人员。同时,A、B、C、D、E人才及其配偶未享受温州市政府购房优惠政策;F类人才本人及其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从未在温州拥有住房,或累计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且未享受温州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双方都持有才艺室门票。双方共同购房的,可以叠加使用,其中一方按照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照规定标准50%享受。叠加补贴总额不超过购买价格。
责任编辑:谢春雷图片编辑:金洁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