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卖崽青蛙”罚还是不罚,或许不必二选一_舆论场
据《华商报》5月14日报道,日前,在上海街头,一名“幼蛙”(一名“游客”身着青蛙服装,手持小青蛙玩偶待售)被城管拦下,无奈之下当场蜕下青蛙皮。相关视频在网上传播,这些“贩卖幼蛙”是否合法,是否受到处罚,引起了很多讨论。
最近,“卖蛙宝宝”成了网上的热门话题。这些“小青蛙”穿着青蛙服、手拿收条码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吸引了众多市民围观,但也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被执法部门驱赶。
以上海为例,根据去年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个人和单位擅自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但允许区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规定业态和时段,从事一些摆摊经营活动。据此,当地认为“贩卖幼蛙”的行为属于擅自销售商品。
针对“卖幼蛙”的行为,其他地方也有过相关案例,但相关部门大多放弃了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式的管制,也没有诉诸灵活的执法措施来解决。警示教育、微罚款,如“翻墙思维”,既让“卖青蛙”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督促其改正错误,又在规范中体现了宽容和审慎。
这些案例也说明,虽然全国很多地方的“摊点经济”正在逐步放开,允许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界定摊贩的经营场所,但这种放开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曾经,街头摆摊被视为城市形象的“包袱”,导致噪音污染、占道经营、影响整洁等诸多负面问题。如今,在推进城市“烟花”的同时,给这种小生意留下更多空间,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治理水平,规范引导其合理有序发展,在追求民生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城市治理考验善治,需要精准施策,用心用情。网络名人“卖蛙宝宝”受不受罚,不用二选一。当务之急是保住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同时全力绣花,向下延伸监管触角,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让城市更加包容有序。
责任编辑:万婷婷图片编辑: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