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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_地产界

河南许昌: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_地产界

5月15日,据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消息,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市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启用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不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少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 《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业务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电子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起,

公告称,自2023年5月15日起,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准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发放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凭证),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凭证)。电子版不动产电子证书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

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告称,当事人确需使用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许昌市民之家和开发区、东城区、示范区、魏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纸质不动产登记证(证)。

不动产权利人可通过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或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认证后,在“电子证书”模块查询或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凭证)。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纳税、银行按揭、创业、办理户籍、招生等业务事项,凡涉及提交市本级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政府部门和办事机构,均可依据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开展业务。

此前,陕西Xi、新疆乌鲁木齐、陕西铜川、河北邯郸等地已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其中,为促进部门间、行业间的互信互认、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的营商环境,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4月28日,Xi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即日起,全市将开始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

据官网消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拓展电子证书和全国互认应用领域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为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不断优化首都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2023年5月4日起,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启用市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鼓励机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并办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相关登记业务的,必须交回纸质证书。

责任编辑:孙扶图片编辑:张同泽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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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河南许昌: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_地产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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