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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律师被指“介绍贿赂”:本人否认,律协介入调查_一号专案

四川一律师被指“介绍贿赂”:本人否认,律协介入调查_一号专案

四川律师陆刚被投诉在执业过程中引入贿赂、虚假诉讼、非法兼职等问题。成都市律协已对此立案调查。

5月8日,涉事律师陆刚告诉该报,律师协会目前正在调查此事,“举报人所说的是假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认定他不构成犯罪。对于律协发起的调查,卢刚表示,如果有投诉,会发起。这并不意味着投诉会成立。他现在正在等待法律协会的结果。

卢刚卷入了一起受贿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4月,攀枝花东区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家宏因受贿罪被判刑。法院审理查明,在杨家宏与一家名为攀枝花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公司)的公司进行权钱交易过程中,德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与该公司法律顾问吕刚商议,吕刚找到杨家宏,希望杨家宏能出面协调并提供帮助,以有偿或拍卖的方式处置抵押物,以偿还德明公司所欠银行债务。

判决书显示,卢刚与杨家宏在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办公室讨论并商定,杨家宏帮助推动上述案件的办理,德明公司向杨家宏亲属介绍项目,以此方式向杨家宏输送利益。经法院审理查明,杨家宏及其亲属共同受贿84.8万元。

但陆刚并未因此案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12348四川法网公布的信息显示,2021年6月1日,卢刚被攀枝花市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文中注意到,德明公司作案时,作为法律顾问,卢刚正在四川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在执业发生了变化,与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有关。

该报指出,投诉卢刚的是玉门岛旅游(攀枝花)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叶枫。叶枫在报告中还称,卢刚利用其律师和典当行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诉讼、恐吓、敲诈勒索、套路贷、高利贷等手段侵占7965万元,其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1985万元。

5月8日,陆刚向本报表示,律协正在调查此事,并称“举报人所说不实”。陆刚说,当时公安检察院已经对这个事情(介绍贿赂)下了结论,没有说他构成犯罪,因为没有这个事实。陆刚说,他当时并没有以律师身份联系杨家宏,只是作为董事长助理,并没有代理相关案件。

卢刚说,他当时所有的兼职都是德明公司的关联和控股公司。后来他搬到了成都,符合条件。卢刚说,申诉人的公司在当地因债务问题破产,作为破产债权委员会主席,工作是公事公办。对方认为他是故意为难,所以起诉了很久。

目前,成都市律协已受理对律师陆刚的投诉,并于4月23日正式决定立案调查。对此,陆刚解释说,只要有投诉律协,不管投诉是否成立,都会立案。他现在正在等待律师协会的结果。

责任编辑:胥辉图片编辑:朱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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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川一律师被指“介绍贿赂”:本人否认,律协介入调查_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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