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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647.32亿元_地产界

ST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647.32亿元_地产界

5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SZ)披露了公司债务情况的相关公告。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环境、融资环境多轮影响,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

截至公告披露日,逾期债务本金总额(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合作方资金、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在阳光城为647.32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逾期债务本金总额为245.62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能按期还本,共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能按期还本,共计194.75亿元。

阳光城指出,为化解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各种方式。同时,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公司将制定短、中、长期综合解决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同时,阳光城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连续12个月收到相关法院强制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共计19.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4%,公司正在根据执行内容选择是否提出异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个案件涉及金额占公司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就总金额约183.65亿元的其他事项进行谈判。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已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正在执行和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协商的案件共计309.5亿元,其中诉讼担保金额共计200.58亿元。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因上述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阳光城因存在对外担保,未按要求履行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规定,阳光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阳光城”变更为“ST阳光城”,涨跌幅限制为5%。

截至5月12日收盘,ST阳光城报1.01元/股,下跌4.72%。

责任编辑:孙扶图片编辑:胡梦埼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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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ST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647.32亿元_地产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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