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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律师申诉32年仍未等到“清白”,到底是咋回事?

85岁律师申诉32年仍未等到“清白”,到底是咋回事?

10月24日,80岁的王曼·康福在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抱怨了44年后去世。直到Ta的死,我都没有等到他被法律免罪的那一天,即使判决中所有的所谓受害者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试图证明TA的清白。一九六六年,王被捕。

文本摘要:

10月24日,80岁的王曼·康福在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抱怨了44年后去世。直到Ta的死,我都没有等到他被法律免罪的那一天,即使判决中所有的所谓受害者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试图证明TA的清白。1966年,王因被指控强奸两名女同学和猥亵十名女同学而被判处十年徒刑。莲花县法院经审查,一审判决王强奸2名女生,猥亵10名女生。自1978年以来,拒不认罪的王一直写信申诉,申请重审此案,希望还自己一个清白。从此,他开始了长达44年的申诉之路。王不服,向江西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尽管申诉多年无果,王说,他仍然相信法律。“我相信最终一定会还我清白。”经过44年的控诉,王再也没有无辜地离开这个世界。
85岁律师申诉32年仍未等到“清白”究竟是肿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我是强奸犯,但我没有强奸对象。我的生活被毁了。我希望在我死之前看到我是无辜的。”

10月24日,80岁的王曼·康福在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抱怨了44年后去世。直到Ta的死,我都没有等到他被法律免罪的那一天,即使判决中所有的所谓受害者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试图证明TA的清白。

王,男,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人,曾任江西省莲花县沁水小学教师。1966年,王因被指控强奸两名女同学和猥亵十名女同学而被判处十年徒刑。

起初,公安机关认定王以与学生“交谈”、“帮助学生治病”、“教学生“游泳”为名,采用各种流氓手段强奸了12名女生。莲花县法院经审查,一审判决王强奸2名女生,猥亵10名女生。王康福不认罪,TA在二审判决书中写道:“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图片摘自早间视频)

出狱后,王试着给当年的女同学发了一封信,问她们为什么要举报。

一个人回信:“是什么让你改革了10年?如果你因为强奸我而受到惩罚,那真的是错了,错了,错了。我可以出庭作证。”

另一个人回答说:“我以前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王很惊讶:“坐了10年牢,被害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什么让我肿了?”

自1978年以来,拒不认罪的王一直写信申诉,申请重审此案,希望还自己一个清白。从此,他开始了长达44年的申诉之路。当时,包括两名被强奸女生在内的10名涉案女生,在得知王入狱后,均集体“翻供”否认被害人,称自己年轻时被领导写了举报材料,并表示愿意为自己的申诉作证。

莲花县法院1978年、1980年的重新调查报告中,有“被强奸人没有确认材料,控告材料是老师写的”等内容。1986年,吉安中院和检察院的联合调查认为,处理程序不正常。那时候的女生年龄都比较大。如果你能说出真相,真相就能被查明。这个人出狱后一直在抱怨。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强奸罪,是因为发现无据、否认无根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

但1987年,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认为一、二审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属实的,王两被害人否认原指控的信件是串通取得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王不服,向江西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TA认为强奸罪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被害人的起诉状、笔录、陈述,称如果原卷有上述材料,TA将起诉。

2000年,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的申诉,与1987年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复相同。之后,又过了20年,2020年,江西省检察院受理了王的申诉,但在今年7月底,以案卷调取不到为由中止了审查。2021年4月26日,江西省检察院结案:驳回王的上诉。

在123984的申诉路上,王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白白离开这个世界”从戴上“强奸犯”帽子的那一刻起,王和他的家人半个世纪都抬不起头来。尽管申诉多年无果,王说,他仍然相信法律。“我相信最终一定会还我清白。”

2022年1月28日,永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向王家属转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驳回了王的上诉。这也是王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次抱怨。

2022年10月24日,王逝世,享年80岁。王的女儿说,她的父亲死于心脏病和多器官衰竭。

王一死,案也就告一段落。从那以后,抱怨的人群中就没有TAの的身影了。王是否犯罪也成了一个法律谜。

关于王是否犯罪,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说“无罪在人心,正义在人心。”然而,围绕王案的这些问题是严峻而尖锐的。它们针对的是人心和公共利益。

第一个问题:受害者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

第二个问题:10名涉案女生集体“翻供”,否认受害。

第三个问题:办理程序不正常。

第四个问题:那有没有执照。

第五个问题:否认是没有根据的。

第六个问题:事实不清。

第七个问题:证据不足。

第八个问题:也就是王一直想表达的我相信法律最终一定会还我一个清白。

关于这八个问题,我就不做详细分析了。我相信懂的人自然会懂,不懂的人,我就算说TA也不懂。不想理解的人,我说了一万遍还是不想理解,而这些人往往是在装睡。对于装睡的人,你永远不会醒来,因为TA不想醒来。

至于法律,我们所知道的是,它是一个人的法律,一个人造的法律,一个人造的法律。我们不知道的,有天道法,也有俗世法:天道是神仙法,每个人头顶三尺都有神仙;土地法是人民拥护的法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权衡是非善恶。只有天地人三法合一,才能达到天道、人情、国法的统一。三者缺一,人间多委屈。

经过44年的控诉,王再也没有无辜地离开这个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三大定律缺少了什么?这个问题还是留给大家来回答吧。我相信不是所有的人都在装睡。

85岁律师申诉32年仍未等到“清白”;

TA冤死四年后,真凶突然出现。

一个

幸福从来不会成双成对,但也不会一个人下雨。

李贺和TAの的妹夫宋海天都是辽宁省昌图县人。20世纪50年代,宋海田一家第一次搬到埃尔贡。1970年,李和家人叛逃,几年后,他们开了一家修车厂。后来李贺又开了一个收购点,李贺和爱人冯小志经营一个。

1997年12月3日下午5点多,李贺的大儿子来到TA的收购点,代替父亲回家吃饭。李贺回到家,一进门就看到妻子的头上沾满了鲜血,死在厨房的地板上,右手腕上绑着床单。李贺吓坏了,急忙打电话报警,然后打电话给宋海天。

晚上7点多,宋海天突然接到姐夫李和珍的电话:“姐夫,冯晓在家里遇害了,请你快来。”当时宋海天正在做饭,他赶紧关了火,带着儿子去了一里外的李和珍家。当TA跌跌撞撞来到李家时,现场已被警方控制。李的妻子冯躺在地上,头上都是血,身下是一个三角形的刮刀。房子的墙上溅满了鲜血,场面十分血腥。

“我认识那些警察,所以先去见了他们,然后做了笔录。一时间,李惊慌失措,说不出流利的话。当警察问TA有没有杀过人的时候,李贺一点都不承认。后来检察院起诉,说是李贺杀了小峰。”

“李贺和他的情人冯小智の一直关系很好,他们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李和平平时身体也很好。可爱的人被杀对TA的打击很大,TA被误认为是杀妻凶手。这双重打击让李贺根本无法忍受。”李的妹夫宋海天回忆说:

“我为李贺辩护的时候,TA曾说警察不让TA睡72小时,逼TA承认自己杀了妻子冯小芝。但李贺只承认了一次,然后就全部推翻了。”1998年初,呼伦贝尔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书才担任李贺的辩护律师。你对这个案子记忆犹新。“我为李贺无罪辩护,市法院也认为李贺无罪,当庭想释放他。但检察院不同意,要求撤诉。”

据尤律师介绍,当时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了李贺,并出示了两份证据:指纹和血迹。所谓“指纹”,是指从李贺家中的灯泡和花瓶上提取的“指纹”。“在法庭上,我说,灯泡那么高,上面有李贺的指纹无可非议,花瓶上有指纹更正常。你清洗花瓶的时候,肯定会留下指纹。”指纹证明被游先生彻底推翻后,当地检察院提出所谓的血液证据,但检验后发现是动物血液,与李贺无关。按常理,锤子是最重要的物证,但在法庭上,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声称锤子丢了。就这样,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贺杀害了自己的爱人冯小智的情况下,检察院撤诉了。然而,李贺仍然被拘留,没有与家人团聚。(这个拘留时间太长了,明显违法。)

李贺虽然还没有定案,但还在看守所。宋海天和尤律师两次上诉到高院,高院委托地方法院处理,事情就这么拖着。2000年初,李贺因肝癌被假释,同年7月23日去世。

“姐夫,你要相信我,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没有杀小凤,我没有杀ta。”临死前,李贺痛哭流涕,希望洗刷自己的“罪行”。可惜TA已经没有机会再为自己辩解了。

然而,没想到,三年后,案情突然有了转机!

2

2003年2月20日,沈阳市东陵区白塔镇发生一起命案。受害者,冯至,在她家被杀。去世前,ta穿戴整齐,侧身躺在床上,屋内没有打斗的迹象。警方认定这是熟人作案。经过仔细的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一个人,而那个人正是许。29岁的许是黑龙江人,没有正当工作,靠儿媳妇的收入生活。警方根据案发前有目击者看到许在现场,案发后许下落不明的事实,认定许为重要嫌疑人。

此时,许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但警方一直没有停止对的追查警察已经去过了许能呆的所有地方,但是他们还没有抓到任何关于Ta的线索。

2004年1月,沈阳东陵警方终于在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市找到了徐。1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刑警大队派出精干警力赶赴加格达奇市。许彩凤躲在大雪包围的密林深处。由于山路陡峭,又被大雪封闭,汽车无法行驶。警察必须在山路上走20公里才能到达那里。当警察去执行逮捕任务时,他们没有退缩。他们找了一个当地的向导,一大早就出发了,直到太阳落山,最后他们到达了许藏身的那座山。在一个到处漏风的棚子里,许在睡梦中被抓住了。

许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沈家的警察会找到这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大山。于是,TA还没想好措辞,就乖乖地坦白了TA杀人的全过程。许杀冯志的原因很可笑,就因为许到冯志家里后,冯志说了一句让许听起来有点不愉快的话,于是许就大动干戈,用铁丝和细铁丝把冯志杀了。

杀人动机最终解开了案发时的种种谜团,却掩盖不了一个人内心的残忍。一句脏话就能让人杀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就是说,TA不是第一次杀人。这样,人们就推测它来自出生于韩栋早期的刑警干部——监察大队的队长。TA一直认为这个许胆大妄为,穷凶极恶,不计后果,极有可能在还隐藏着很深的犯罪事实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前期决定立即指派当天值班的副大队长和4名管理老师组成深挖小组,利用夜间时间对许进行深挖和突击审讯。

面对如此强大的审讯力量,许知道无论是侥幸还是逃脱都不会让这些惹眼的警察善罢甘休。因此,在审讯的三个小时后,许供认了他在1998年和2002年两次抢劫。难道这一切都是许的罪恶经历?当然不是!

2003年6月的一个晚上,许在一家宾馆里。因与一名妓女发生争执,许在宾馆的一个包间内将该妓女杀害。六年前的冬天,为了拿到钱,许和狱友黄跑到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大林林场,抢劫了一个废品回收站的女老板,逃跑时,TA残忍地将女老板杀死,抢走6000多元钱。

消息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内蒙古,人们震惊了。被许杀害的女老板姓冯,但几年前,t a的丈夫李贺已被警方作为嫌疑人逮捕。前不久,TA突发疾病去世。现在,沈阳警方已经抓获杀害冯某的真凶。这里有什么秘密?

此时,李贺临死前,答应为TA报仇。宋海天69岁。当得知李贺“杀妻”案真凶可能已经落网时,TA热泪盈眶。

宋海天回忆起李贺被警方带走后发生的事情。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事发当晚,李贺被警方带走两年零八个月,家人再也没见过TA。家人每次去相关部门查询,都会得到案件没有结案,具体情况不能透露的说法。

“当时社会上广为流传李贺杀妻的说法,有人直接预言李会被判刑。刚开始我还不信,但是警察没有透露TAの的消息,我就慌了。”

宋海天老人说,那时候一家人都快疯了。直到1998年初,TAs收到了对李贺的逮捕令,他们才意识到李被列为此案的重要嫌疑人。冷静下来后,宋觉得不对劲。虽然李贺和老婆偶尔会打架,但TA不会杀老婆。宋说,就在TA和李贺对几个年幼的孩子感到不解的时候,相关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李贺杀人证据不足,随后检察院撤诉。从此,家里人再也没有见过李贺。直到2000年4月左右,李贺因病被取保候审。

TA说,当时家属质疑一个问题——既然法院已经认定李贺犯罪证据不足,为什么还要拘留他?当时,宋多次带着上述疑问去找警方,都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宋说,无奈之下,TAs只好聘请律师找到内蒙古有关部门。此时,李贺被查出肝癌,终于被取保候审。

出事前,李和的照片显示,TA并不瘦。

“李出事前,他很健康,也很聪明。他出来后,李他的精神状态很差。他像60岁的老人一样虚弱。他整天口口声声说要清白,他很委屈。”四个多月后,李贺病逝。

“我们可怜的爸爸,你就这样冤死了。你生前除了委屈什么都没有,却没有人帮TA分担。”李贺的女儿李宏彦,李贺的儿子李国梁和李国栋,听说杀害他母亲的凶手在沈阳被捕,李宏彦放声大哭。

李宏彦说,出事前,ta一家是埃尔贡为数不多的幸福家庭之一。现在,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兄弟姐妹四处流浪,苦不堪言。“强盗欠他妈妈一条命。那么,爸爸的委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Ta目光呆滞,声音沙哑地说。

据李国栋介绍,TAの’的父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承包当地一家国有收购站,到事发前两年,他们已经成为当地的知名人士。由于管理诚实,工作精明,他们不仅把废品收购点扩大到两个地方,还欠了外人几十万元。TA说,就在父母准备干大事的时候,母亲被残忍杀害,而被列为重点嫌疑人的人,其实是她的父亲。那时候TA刚刚20岁,很多事情都不懂。她又难过又羞愧,在街坊里抬不起头来。“我曾经恨过我的父亲。为什么塔为什么要这么做?”李国栋说,TA只是想明白,为什么每次TA问他是不是杀了妈妈,爸爸总是咬牙切齿,无奈的摇头。

“当时听说公安机关将父亲列为杀害母亲的重大嫌疑人时,我几乎崩溃,甚至有了寻死的念头。但是,转念一想,我觉得不可能。一想到母亲的死,我们就恨父亲,但是看到父亲的病,又觉得很心疼。所以,我们一直生活在矛盾中。”李国梁说,直到今天,TA才知道她对离开父亲感到遗憾。想想吧。如果一个无辜的人被强行加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TA在遭受妻子去世的痛苦后会是什么感受?说到这里,憔悴的の·李国梁的声音开始哽咽。

在李宏彦,我总是带着父亲在拘留时送给ta的文具。ta说,这是爸爸留下的最珍贵的遗产。几乎每封信里都有这样的话:“孩子,我没有伤害你妈妈,请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据了解,他们的父母去世后,家里的一切立刻发生了变化,生意不仅停了,外面的债务也成了泡影。为了生存,李国栋兄弟放过了羊群。目前,老二李国栋还没有结婚,因为他已经在父亲背后被打上了“杀人犯”的烙印。别人一听说Ta有“背景”,立马躲开。

李贺和老伴的老屋,整个院子呈现出一片萧条破败的景象,冯被打死了,足够的纸张一片片地飘着,院子里的积雪已经很久没有清理了,因为兄弟俩经常在外面谋生。李宏彦说,目前,父母还欠着照顾他们的债务。现在,很难向亲戚和邻居借10元钱。

刘锐是李宏彦的丈夫。2000年4月6日,接岳父李贺的是TA。TA说,她一直以公公的精明、谦逊、自信为榜样。可是那天岳父出来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需要人扶着走路。他原本强壮高大的身体变得骨瘦如柴,他一直在说要找回自己的清白。刘锐说,他的岳父李鹤为了生存,总是不顾肝脏的剧痛努力进食。他的目标是保持健康和清洁自己。刘说,因为没有人相信TA,他的岳父临终前还在极力为自己辩护。

几经辗转,笔者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伦贝尔盟分院办理李夫妇被害案的检察官鲍春明取得了联系。TA说,据TA了解,本案批准逮捕时,主要是因为李贺の.的供述提起公诉时,TA也发现本案证据有点不足,但后来被法院检委会驳回,此事有会议纪要为证。鲍春明说,这个案件非常惊人。

在调查采访过程中,笔者几经周折获得了李贺案的相关证据和资料,从而将李贺冤案的全过程简明地呈现给读者:

1997年12月3日下午6时左右,额尔古纳市公安机关接到拉卜达林镇居民李报案,称其妻子在家中死亡,身体受到外伤,家中数千元不翼而飞。当晚,李贺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1997年12月6日,额尔古纳市公安局以涉嫌杀人罪将李贺刑事拘留。

1998年1月12日,埃尔贡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李贺。

1999年4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伦贝尔盟分院就李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3月21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诉。

2000年4月6日,李贺因被诊断患有严重的の肝病而被取保候审。在此之前,李贺和家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

2000年7月26日,李贺因肝病和呼吸衰竭被宣布死亡。

2000年8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伦贝尔盟分院鉴于李贺已经死亡,作出不起诉决定。

2000年底,李贺之子李国栋因不服不起诉决定,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上级机关予以纠正,还李贺清白。

2004年3月15日,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将杀害李夫妇的凶手许、黄全部抓获归案。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随后,笔者赶到市委政法委。一位姓李的副书记听了作者的介绍后,表示对此案非常关注,并表示将立即介入调查此案。如果李贺被冤枉六年一旦成为法律事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绝不手软。当笔者问及一些具体的法律程序时,李书记表示ta刚到这个岗位,有些事情还不清楚,但ta会将记者的情况汇报给主管领导,严格依法办事。

接着,笔者再次来到二市公安局,对副局长刘辉进行了约谈。刘主任说,关于李贺的案子,TA也是专程去刑警队相关人士那里了解情况,但具体案情都是听说的。TA说沈阳东陵公安分局在抓捕李夫妇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黄时,TA们大力配合,对沈阳的侦破情况也有所了解。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是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TA也希望看到那一天。

刘主任表示,关于李贺是否真的是冤案,是否构成错案,需要等待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许、黄杀害冯一案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一旦经过法庭审理,依法认定徐、黄为冯案凶手,TA将立即通知李贺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

埃尔贡公安局

同时,刘主任还表示,如果查实李贺案确实是相关办案人员的疏忽或不作为造成的,ta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无论涉案人员在哪里,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既包括行政责任,也包括刑事责任。此外,TA表示,国家也有义务对李贺家属进行相应的赔付。

但令人意外的是,时至今日,我还没有看到李贺冤案的纠正和相关人员的处理,更谈不上赔偿。希望知道内情的朋友打我脸!

据刘辉主任介绍,TA曾听人说李贺对杀妻一事做了供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以此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

“有人曾说,李贺在法庭受审时大喊冤枉,他承认杀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实在让人无法忍受。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刘主任对以上问题做了如下回答。TA说,李贺案办理的时候,TA还没在刑侦部门工作过,更别说办案人员了。至于李贺供述是在什么背景下做出的,办案人员是否使用了刑讯逼供,TA也很难说清,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也不例外。如果

笔者在连日的调查采访中发现,李贺被冤枉一案的疑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李贺的表白是在什么背景下做出的?公安机关是否采取了“非常规”的审讯手段?检察机关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当庭批捕起诉的法定程序?另外,更重要的是,检察院在已经对李贺提起公诉后,为什么突然撤诉?

对此,笔者就上述问题再次走访了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笔者再次找到首席检察官鲍春明,向笔者解答了相关问题。

TA说李贺的批捕是湖北检察院进行的,后来案件移交给TA。TA详细查看了湖北公安局发来的卷宗后发现,该案最重要的证据是李贺本人的一份供述。为此Ta两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包说,当时TA发现警方主要是在卷宗里交代李静经常和一个年轻女子打麻将。为此夫妻两人经常发生一些争执,尤其是李贺在案发前一天与两女一男通宵打麻将,但包认为基于以上几个方面很难做出最终决定,于是TA向法院检委会报案,最后,

鲍春明说,庭审过程中,TA和审判长经过讨论,认为李贺杀妻一案还有很多疑点,尤其是证据很弱。所以TA决定撤回起诉,决定继续补充侦查。TA说,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疑点越来越多,尤其是李贺在法庭上大喊公安部门刑讯逼供的时候。为此TA专程找到办案民警,当时被警方否认。

据包春明介绍,经过认真调查,并请示相关领导,在TAs准备作出不起诉李贺杀妻的决定时,李贺因病死亡。

随后,经过多方寻找,笔者终于见到了李贺案当时的审判长俞可平——现任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院长。TA说,当时检察院对李贺提起公诉后,TA担任审判长,经过详细的审讯和庭后调查,想对李贺作出无罪的判决。于院长详细解释道:

首先,凶器的鉴定结论与现场提取的相关证据不一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其次,经过TAs对知情群众的仔细调查,发现李贺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第三,基于李贺的供述和TA经常和一名年轻女子打麻将,得出李贺杀了自己妻子的结论。主观方面很薄弱,事实混乱,证据不足,ta们准备做出上述决定。

“就在即将做出无罪判决的时候,我听到风声,检察院突然决定撤诉,理由是要继续补充侦查。”于院长表示,庭审中,基于李贺的冤声和其TA的签字,不排除TA在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可能。所以合议庭曾经问过办案人员,对方虽然出具了书面证明予以否认,但证明自己没有任何错误,可信度终究大打折扣。

“李贺案关乎一个生命,一个家庭,法律是文明社会最后的底线。如果当时没有守住那个关口,我就成了千古罪人了。”当作者提到李妻子谋杀案的新进展时,俞可平院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俞可平院长说,李夫妇被害案当时反响很大,可能是因为李贺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所以公安机关破案压力很大。为了快速侦破此案,当地警方投入了大量精力。李贺被锁定为杀人嫌疑人后,相关办案人员也获得了奖励(此事也得到了李及其亲属的证实)。所以TA觉得公安急于尽快定案,所以在审理案件时压力很大。

“是快点定案,给人一点怜悯,还是严格控制案件,做成铁案,对法律和人民负责?”于院长说,TA曾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TA选择了后者。TA说这也是我今天能坐在评委位置上的原因。人民给你权利,你就要对人民负责。否则,你不仅失去了法官的资格,也失去了做人的根本能力。

于院长说,错审远比犯罪严重。你拥有杀戮和夺取的权力,你的背后是一双注视和期待正义的眼睛。李贺的案子只是众多案子中的一个。所以执法者摆正心态和职业素养同样重要。TA说这也是一个分水岭。

包春明检察官在得知李夫妇被害案的新进展后,既表示由衷的高兴,又感到惋惜。TA说,让违法者受到严惩,是法律赋予执法者的神圣使命,同时也为李贺洗清了冤屈。李贺夫妇相继去世,对几个刚学会人情世故的孩子和一个家庭都是毁灭性的打击。TA们都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压力。没有那段经历,我相信现在。TA补充说,如果李及其家人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也会算一个。埃尔贡公安局副局长刘辉说,只要你还是一名执法者,坐在你自己的位置上,在神圣的法律文件上写下你的名字,你就应该为你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TA说,重视事实和证据,客观公正地办案,是每一个执法者应该做、应该遵循的底线。

虽然上述公检法领导纷纷表态,但在网上仍然很难查到李贺案的后续情况。如果有人找到它,也请问@紫晶。

这个案子发生在内蒙古,大家都知道紫晶是内蒙古人。所以看到这个案件的侦破过程,是极其震惊的。明明在本案侦破过程中很容易确定李贺是不是凶手,但公安机关却无视证据不足的事实,强行制造了一起错案!

公安机关可能因为能力或技术手段不足,不能及时侦破一些案件,但绝不能“突击审讯”,明知有很大问题也要自己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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